2004-08-15-深交所-非流通股东_自利_行为_流动性价差和流通股东的利益保护(全文_深证综研字第0094号)_49页_117kb
报告摘要
非流通股东自利行为、流动性价差与流通股东利益保护研究报告总结
研究背景
- 存在“股权分置”问题,导致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利益不一致。
- 拥有控制权的非流通股东通过“自利”行为可能损害流通股东利益。
- 研究通过实证检验分析现金股利政策、关联方借贷和再融资行为对流通股价与非流通股价之间的“流动性价差”影响。
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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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股利政策:
- 高比例非流通股情况下,现金股利分配规模化更易成为非流通股东“剥削”手段。
- 控制权结构与股利分配的交互作用显著负相关于价差,表明“自利”分配易导致流通股东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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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借贷:
- 关联方借贷量增加显著负相关于价差,尤其在国有控股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时。
- 这反映了非流通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动机,侵蚀流通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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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行为:
- 上市公司再融资(配股、增发)行为显著负相关于流通股价溢价,表明投资者普遍视其为控制股东套现手段。
- 规模大、股权集中度高的企业再融资更容易引发市场对流通股股东利益受损的预期。
政策建议
- 短期措施:
- 引入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监管再融资和某些关联交易。
- 针对高非流通股比例、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 长期措施:
- 强化公司治理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 推进股份全流通,消除“流通性差异”,确保所有股东在权益上受到平等保护。
实证数据限制
- 样本局限性:聚焦2001年发生非流通交易的公司。
- 变量定义:价差代理变量存在市场有效性问题,可能受交易量因素干扰。
理论贡献
- 系统阐述了股权分置下非流通股东自利行为对流通股东利益影响的机制。
- 建立流动性价差模型,结合控制权与现金流差异解释市场反应。
政策启示
- 股权分置改革后,流通股东仍处于弱势,需通过制度设计限制控股股东“隧道挖掘”行为。
- 市场信号失效问题依然存在,需提升信息披露和自愿披露的质量,以遏制控制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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