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上交所-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_6页_254kb
报告摘要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选聘、续聘、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涵盖选聘流程、执业质量要求、解聘改聘特别规定、监督与处罚等内容,确保选聘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主要观点
- 选聘流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 选聘方式:公司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选聘,确保公平、公正,不得为个别事务所量身定制条件。
- 选聘标准:选聘时需综合考虑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要素,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 审计费用调整:审计费用可依据物价指数、工资水平、业务规模等因素调整,若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中说明原因。
- 审计人员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需在连续5年内轮换,特殊情况下的服务年限应合并计算。
- 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定期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
- 文件保存:选聘、应聘、评审、受聘等相关文件需妥善保存至少10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
- 审计时间安排:公司应合理安排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时间,确保不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
关键信息
选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提议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建议。
-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最终决定是否选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
选聘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 拥有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
- 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
- 拥有完成审计任务的注册会计师;
-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
解聘与改聘规定
- 解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无法保障报告披露、事务所主动终止服务、资质或能力丧失等;
- 解聘程序: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解聘或不再续聘时需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且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陈述意见。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职责:监督选聘过程,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赔偿责任;
- 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若存在分包、转包、出具不实报告等行为,且情节严重,股东大会可决议不再选聘;
- 注册会计师违规:如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以上”包含本数,“过”及“低于”不包含本数;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总结字数:约9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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