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上交所科创板-心脉医疗_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_7页_165kb
报告摘要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续聘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维护股东利益,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二、主要观点
1. 选聘原则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 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确保独立性。
2. 选聘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注册会计师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 近三年未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且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行政处罚。
3. 选聘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单一选聘等,以保障公平公正。
- 选聘流程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财务部门执行选聘、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签订书面协议。
- 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可依据物价指数、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
4. 审计费用管理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明确,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权重不高于15%。
- 若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中说明原因。
- 不得设置最高限价,如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
5. 审计人员轮换要求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
- 若因工作变动在不同事务所服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后,审计人员连续服务不得超过2年。
6. 信息安全要求
- 公司需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中应明确信息安全责任。
- 在提供文件资料时,应加强涉密信息管控,防止信息泄露。
7. 文件归档要求
- 所有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及相关决策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三、关键信息
1. 选聘流程关键节点
- 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制定选聘流程;
- 财务部门执行选聘工作;
- 审计委员会审议资质;
-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2. 选聘与改聘程序
- 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
- 股东大会表决时,会计师事务所可陈述意见;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调查并评估改聘理由,审核同意后按选聘程序执行;
- 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
3. 需重点关注的情形
- 资产负债表日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连续两年变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
- 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
- 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
- 审计费用大幅变动或低于基准价;
- 未按要求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或签字注册会计师。
4. 信息披露要求
- 每年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若发生变更,需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与前后任的沟通情况。
四、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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