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8-中国民生银行-资管指导意见解读_7页_690kb
报告摘要
资管指导意见解读总结
一、总体判断
《指导意见》是央行联合三会和外汇局发布的资管行业监管纲领性文件,标志着监管层对资管业务的规范决心。主要判断如下:
- “靴子落地”并非最终结果:虽然与内审稿相比,部分内容有所调整,但其对未来资管业务的实际约束更为严格。
- 资管行业将“破而后立”:打破刚兑、多层嵌套等业务模式将导致业务规模增速放缓甚至负增长,业务结构将大幅调整。
- “严格执行”是大概率事件: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指导意见,打折扣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不可持续。
二、《指导意见》要点解读
1. 五个基本原则和四个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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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 坚持严控风险
-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
- 坚持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
- 坚持有的放矢
- 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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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原则:
-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
- 实行穿透式监管
- 强化宏观审慎管理
- 实现实时监管
2. 三类重要定义和三个例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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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定义:
- 明确“金融机构”为资管业务的特许经营主体
- 资管产品属于表外业务
- 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保本理财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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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定义:
- 与标准化资产相对,非标资产指未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
- 与8号文相比,定义更清晰,限制了非标转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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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分类:
- 按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权益、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混合类产品
- 按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和私募
- 银行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为主,权益类产品需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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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产品:
- 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
- 支持市场化债转股的银行公募产品除外
- 结构性存款业务不受限制
3. 核心要点:打破刚兑、规范资金池、消除多层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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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刚兑,提出净值管理:
- 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按公允价值原则确定净值
- 明确刚兑认定标准,包括保本保收益、滚动发行、自付或代付等
- 净值管理将对资管业务产生颠覆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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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资金池,降低期限错配风险:
- 资管产品需单独管理、建账、核算
- 封闭式产品最短90天,非标资产终止日不得晚于产品到期日
- 未上市股权退出日不得晚于产品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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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
- 不得为其他资管产品提供通道服务
- 资管产品可投资一层资管产品,但不得再嵌套
- 限制了现有非标资管业务模式
4. 统一要求:统一杠杆率、规范集中度、计提准备金、建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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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杠杆率要求:
- 开放式公募产品杠杆率不超过140%
- 封闭式公募和私募产品杠杆率不超过200%
- 分级产品杠杆率限制更严(固定收益类3:1,权益类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混合类产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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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集中度:
- 同一资产投资总规模不超过300亿元
- 单只公募产品投资单只证券不超过10%
- 全部公募产品投资单只证券不超过30%
- 开放式公募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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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本和准备金要求:
- 资管产品需按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 准备金余额达产品余额的1%时可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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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报告制度:
- 建立统一的资管产品报告制度
- 报送时间有所放宽,但仍需在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基本信息
5. 前瞻性指引:银行独立法人资管子公司和智能投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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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设立独立法人资管子公司:
- 过渡期内允许基金托管资质的银行托管本行理财产品
- 过渡期后需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
- 强调风险隔离和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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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智能投顾:
- 智能投顾需取得相应资质
- 防范算法同质化带来的顺周期性风险
- 避免羊群效应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6. 明确过渡期
- 过渡期至2019年6月30日,但实际过渡期根据资产到期时间而定
- 过渡期内不得新增不符合新规的产品,新增产品直接执行新规
三、对债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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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影响:
- 资管行业规模增速放缓,可能对债券市场配置力量形成压力
- 非标业务受限,部分资金可能转向债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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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空因素:
- 中短期规模收缩影响显著
- 刚兑打破后,信用利差扩大,高等级与低等级信用债走势分化
- 净值管理可能增加市场波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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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偏多因素:
- 非标资金转向标债,可能带来一定增量需求
四、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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