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2-5渤钢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监管协议_34页_1mb
报告摘要
渤钢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监管协议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渤钢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监管协议》是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渤海钢铁集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服务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监管银行)三方签订的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专项计划设立与运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专项计划资金的安全与合规管理。
主要参与方及职责
| 参与方 | 角色 | 主要职责 |
|---|---|---|
| 甲方 | 计划管理人 | 管理专项计划,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监督资产服务机构和监管银行 |
| 乙方 | 资产服务机构 | 负责接收和管理基础资产回收款,提供相关报告,妥善保管资料 |
| 丙方 | 监管银行 | 监督专项计划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提供监管报告,确保资金安全 |
关键信息
专项计划基本结构
- 专项计划资产:包括本金回收款、收入回收款及专项计划资金。
- 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档(01、02、03)和次级档。
- 预期到期日:
- 优先档01:2016年7月12日
- 优先档02:2017年1月10日
- 优先档03:2017年10月10日
- 次级档:2017年10月10日
- 法定到期日:2018年10月9日
资金账户设置与管理
- 专项计划监管账户:由渤钢租赁开立,用于接收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及本金。
- 专项计划专用账户:由计划管理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用于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分配。
- 资金划拨规则:
- 每月月末及每个回收款支付日前一日进行对账。
- 回收款在扣除执行费用后划转至专项计划专用账户。
回收款分类
- 本金回收款:包括承租人正常归还的本金、违约基础资产回收款、保证金、租赁物件处置款等。
- 收入回收款: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等非本金部分。
专项计划终止条件
- 专项计划终止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专项计划终止:
- 资产服务机构解任监管银行;
-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解任监管银行;
- 专项计划资产处置完毕;
- 法定到期日届满;
- 其他导致专项计划无法继续的事件。
违约与责任
- 违约事件:包括自动生效和需宣布生效的事件,如资产服务机构未履行义务、监管银行未能履行监管职责等。
- 违约责任:违约方需赔偿其他方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
- 赔偿时间:收到赔偿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或补偿款项。
监管机制
- 监管银行的职责:
- 监督并记录监管账户资金划拨;
- 提供定期和临时《监管报告》;
- 在资金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各方;
- 保证资金安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监管账户的使用限制:
- 未经同意不得开立其他账户;
- 不得将监管账户资金用于偿还监管银行债务。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资产服务机构报告日:每个兑付日前的第9日(T-9日);
- 托管银行报告日:每个兑付日前的第9日(T-9日);
- 资金确认日:T-9日,用于确认资金是否足够支付优先档证券预期收益。
不可抗力与争议解决
-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导致无法履行义务不视为违约。
- 争议解决方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性。
附件信息
附件一:租金支付表
-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租金支付表:列明各期租金支付时间及金额。
- 天津铁厂租金支付表:同上,包含各期租金支付信息。
总结
该监管协议为专项计划的合规运作提供了详细的监管框架,明确了三方在资金管理、账户使用、信息披露、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监管银行在其中起到关键的监督作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协议还规定了专项计划的终止条件及清算流程,以及在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为专项计划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