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2-5渤钢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尽调报告_67页_3mb
报告摘要
渤海钢铁集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尽职调查报告总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渤海钢铁集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钢租赁”)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售后回租模式获取以渤海钢铁集团下属子公司为承租人的租赁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项目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销售推广机构,兴业银行担任托管人。
项目尽职调查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调查范围包括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信用增进机构及重要债务人等业务参与人,以及基础资产的合法性、现金流状况等。
二、原始权益人尽职调查
1. 基本情况
- 企业简介:渤钢租赁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1.6亿美元,为外商融资租赁公司。
- 主营业务:提供设备租赁、厂房租赁、厂商租赁服务,覆盖炼钢、炼铁等大型设备租赁,以及钢铁生产相关设施租赁。
- 历史沿革:由渤海钢铁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渤海斯蒂尔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后增资至16,000万美元。
- 股权结构:渤海钢铁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75%,渤海斯蒂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
2. 财务状况
- 2014年财务数据:总资产276,748.30万元,总负债178,270.18万元,资产负债率64.42%。
- 资产结构:长期应收款占比60.56%,其他应收款占比35.48%,为主要资产。
- 利润表数据:2014年度营业利润38.18万元,净利润15.90万元,息税前营业利润率88.15%。
- 现金流状况:201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48,357.53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49,811.15万元。
- 财务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为2.99,速动资产中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3. 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 问题1: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业务历史记录有限,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稳定性。
- 解决:通过调查承租人财务及资信情况,确认租金按时足额支付,现金流稳定。
- 问题2:基础资产为渤钢集团内部关联交易,作价公允性存疑。
- 解决:核查相关凭证及设备价值,确认作价真实、公允。
三、其他业务参与人尽职调查
1. 资产服务机构(渤钢租赁)
- 业务资质: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业务流程:提供售后回租服务,流程包括资产出售、租金支付等。
- 风险控制:建立三级风险控制体系(自控、互控、监控),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分账管理,确保资产独立。
- 资金监管:设立专项计划收款账户和专用账户,确保现金流归集与划转的独立性,防止混同风险。
2. 托管人(兴业银行)
- 经营情况: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总资产达36774.35亿元,不良贷款率0.76%,资本充足率良好。
- 托管资质:具备基金托管、资产证券化托管等资质,托管业务覆盖多种类型。
- 托管流程:
- 管理人委托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管理人发出付款指令。
- 托管银行执行指令,进行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资产保管。
- 风险控制:
- 实施三级管理模式(自控、互控、监控)。
- 严格权限设置,确保系统安全与数据完整。
- 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和稽核检查,完善内部控制。
3. 信用增进机构
- 差额支付承诺人(渤钢租赁):财务状况良好,无信用违约记录。
- 担保人(渤钢集团):
- 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70亿元,为国有独资企业。
- 股权结构稳定,组织架构健全,治理结构清晰。
- 主要产品包括无缝钢管、高档金属制品等,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 2012年至2013年,高端金属制品产量与收入增长显著。
四、基础资产尽职调查
1. 合法性
- 基础资产为渤钢租赁通过售后回租形成的租赁应收账款。
- 所有权清晰,无权利限制或涉诉情况。
- 基础资产可特定化,现金流归集路径明确,具有独立性。
2. 转让合法性
- 基础资产不存在禁止或不得转让的情形。
- 转让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相关合同及附属权益处理得当。
3. 现金流状况
- 基础资产现金流稳定,历史回款记录良好。
- 基础资产与资产服务机构自有资产独立,归集流程清晰,防范混同风险。
五、项目合规性独立意见
项目组认为,渤海钢铁集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方面均合法合规,具备良好的信用基础与风险控制机制,基础资产具有较强的现金流稳定性,满足资产证券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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