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长隆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_221页_1mb
报告摘要
广州长隆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计划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长隆”)发起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旨在通过将广州长隆三个主题公园(长隆欢乐世界、长隆水上乐园、长隆国际马戏大剧院)在八年内特定期间内销售入园凭证所产生的现金流,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提供稳定收益。计划由华泰证券作为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托管人和监管银行,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主要观点
- 该专项计划通过将入园凭证作为基础资产,实现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收益。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泰证券发行,分为8档,目标募集规模总计30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2亿元,由广州长隆全额认购。
- 专项计划收益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优先获得,剩余收益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有。
- 专项计划资产由托管人托管,专户管理,确保资产独立性和安全性。
- 专项计划存续期为8年,自成立日起至法定到期日(2022年8月29日)止。
关键信息
一、基础资产
- 基础资产为广州长隆三个主题公园在专项计划成立之次日起8年内特定期间内销售的入园凭证,包括各类门票及其他入园凭证。
- 特定期间及入园凭证数量如下:
| 特定期间 | 入园凭证数量(单位:万张) |
|---|---|
| 2014年9月1日-2015年7月31日 | 330.00 |
| 2015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 | 430.00 |
| 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 | 445.00 |
| 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 | 450.00 |
| 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 | 470.00 |
| 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 480.00 |
| 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 480.00 |
| 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 480.00 |
- 基础资产销售均价不得低于165元/张,销售数量不得低于特定期间的最低销售数量。
二、资产支持证券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长隆1至长隆8,预期收益率分别为6.40%至7.10%。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未设,规模为2亿元。
- 各档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期限和目标募集规模如下: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预期期限(年) | 目标募集规模(亿元) | 预期收益率 |
|---|---|---|---|
| 长隆1 | 1 | 1.70 | 6.40% |
| 长隆2 | 2 | 3.00 | 6.70% |
| 长隆3 | 3 | 3.35 | 6.85% |
| 长隆4 | 4 | 3.65 | 6.90% |
| 长隆5 | 5 | 4.10 | 7.10% |
| 长隆6 | 6 | 4.45 | 7.10% |
| 长隆7 | 7 | 4.73 | 7.10% |
| 长隆8 | 8 | 5.02 | 7.10% |
- 长隆6、长隆7、长隆8可在专项计划存续满5年、6年、7年后按约定回售给广州长隆,广州长隆也可在回售量达到发行量50%以上时选择赎回。
三、专项计划账户与资金管理
- 专项计划账户由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用于接收、支付、存放专项计划资金。
- 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独立核算和分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 计划管理人通过推广机构和代理推广机构募集认购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
四、风险控制与收益分配
- 专项计划收益按年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优先获得。
- 若基础资产销售均价或销售数量未达到最低要求,计划管理人有权要求原始权益人进行差额支付,若原始权益人无法支付,担保人将履行担保责任。
- 专项计划终止后,剩余资产进行清算,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五、参与与管理
- 认购人需为合格机构投资者,需在推广期内完成申购和缴款。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无参与费用,但首次申购不低于1000万元,追加申购不低于100万元。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广州长隆一次性认购。
- 计划管理人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管理,托管人负责资产托管。
六、相关机构与职责
- 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资产管理与计划运作。
-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提供专业建议。
- 原始权益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基础资产的销售和回收。
- 担保人: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
-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负责资产托管与资金监管。
- 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负责资金划付。
-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登记和交易。
七、合规与风险揭示
- 专项计划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规设立。
- 专项计划不保证一定盈利或最低收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 专项计划设有风险揭示书,明确告知投资风险。
八、信息披露
- 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需定期披露《资产管理报告》、《托管报告》和《收益分配报告》。
- 在回售登记期和赎回公告期,需进行相关公告。
- 专项计划终止后,需披露《回售和赎回实施结果公告》。
九、专项计划终止情形
- 专项计划终止的情形包括收益分配完毕、本金及收益兑付完毕、广州长隆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法定到期日届至、基础资产无法继续销售等。
十、专项计划推广与成立
- 推广期为60个工作日,从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 专项计划成立需满足每一档资产支持证券募集金额不低于目标募集规模。
- 成立后,所有认购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用于购买基础资产。
十一、财务数据
- 广州长隆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144.83亿元,总负债116.89亿元,所有者权益27.95亿元。
- 2013年度营业收入25.32亿元,利润总额2.05亿元,净利润1.29亿元。
十二、华泰证券管理能力
- 华泰证券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具有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
- 2013年末,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达1327.39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218.37亿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1108.02亿元。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业务合规性和安全性。
十三、法律与监管
-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设立专项计划(证监许可[2014]233号)。
- 专项计划需遵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十四、其他重要信息
- 专项计划资产在分配前仅用于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均为100元,初始参与价格为100元。
- 专项计划总份数为32,000,000份,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30,000,000份,次级资产支持证券2,000,000份。
总结
本专项计划通过广州长隆主题公园入园凭证的证券化运作,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和风险控制机制保障资金安全。计划由华泰证券管理,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华泰联合证券和工行广东分行营业部作为财务顾问和监管银行,广东长隆提供担保。专项计划资产由专项计划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投资者需为合格机构投资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无参与费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广州长隆全额认购。专项计划设立后,所有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收益按年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优先获得。专项计划终止情形多样,包括收益分配完毕、本金兑付完毕、广州长隆赎回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法定到期日届至等。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需定期披露相关报告,确保信息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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