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标准条款_61页_13mb
报告摘要
《中航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标准条款》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中航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标准条款》是规范中航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运作的法律文件,明确了计划管理人与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该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设立,旨在通过专项计划的设立和运作,实现对基础资产的管理和收益分配。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专项计划的基本信息
- 设立目的:接受认购人的委托,购买基础资产,并以该等资产及其收益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支付专项计划利益。
- 设立条件: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达到《计划说明书》规定的目标募集金额,并全额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
- 存续期间: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专项计划终止日止。
- 终止情形:包括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终止、基础资产处置回收完毕、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偿付完毕、专项计划目的无法实现或法定到期日届至等。
2. 专项计划的资金运用与收益
- 资金用途:专项计划资金仅用于购买基础资产。
- 合格投资:在分配前,计划管理人可将资金用于合格投资,但需确保在租金回收计算日前将所需资金变现。
- 收益分配顺序:
- 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如税收、执行费用、管理费、托管费等);
- 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
- 提取储备基金;
- 剩余资金用于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与收益。
3. 资产支持证券分类与特点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名称:中航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规模:目标发售规模上限为4.00亿元;
- 预期收益率:根据《认购协议》确定;
- 预期到期日:2017年7月31日;
- 信用等级:AA+级;
- 偿付方式:按《标准条款》第十二条进行分配。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名称:中航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规模:目标发售规模为0.55亿元;
- 预期收益率:无;
- 预期到期日:2019年7月31日;
- 信用等级:未评级;
- 偿付方式:按《标准条款》第十二条进行分配。
4. 专项计划账户管理
- 账户开立:计划管理人需在专项计划设立日或之前以专项计划名义开立独立的人民币资金账户。
- 账户结构:包括收入科目、本金科目、保证金科目、储备基金科目。
- 资金管理:所有货币收支活动均通过专项计划账户进行,包括接收募集资金、回收款、支付费用等。
- 账户变更:若托管人解任,计划管理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任命继任托管人并开立新账户。
5. 关键时间节点与定义
- 基准日:2014年8月1日,基础资产到期租金归入专项计划资产。
- 专项计划设立日:募集资金达到目标并划入账户。
- 兑付日(T日):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 回收款转付日:根据资产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分为不同频率,如7个工作日或每月最后一日。
- 差额支付启动日:若回收款不足预期70%,或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则启动差额支付。
- 赎回起算日:回收款转付期间最后一日。
6. 基础资产与合格标准
- 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转让的租金请求权及附属担保权益。
- 合格标准:基础资产需满足一系列法律、财务及运营要求,如合法有效、无抵押或担保、无重大诉讼等。
- 不合格基础资产:不符合合格标准的资产,需由原始权益人赎回。
- 违约基础资产:租金逾期超过90个工作日或被认定为损失的资产,需进行处理。
7.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服务机构。
- 披露内容:
- 定期披露:包括《资产管理报告》、《托管报告》、《资产服务机构报告》、《审计报告》、《收益分配报告》、《跟踪评级报告》、《清算报告》等。
- 临时披露:如收益分配异常、信用等级调整、基础资产损失超过10%、发生重大法律纠纷等。
- 披露方式:通过指定网站及现场存放供持有人查阅。
8. 当事人与职责
- 认购人:需为机构投资者,签署《认购协议》并提供合法资金。
- 计划管理人:负责管理、运用专项计划资产,向持有人分配收益,承担管理责任。
- 资产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基础资产,提供服务报告,若发生解任事件需及时通知。
- 托管人:负责保管资金,执行划款指令,监督资金使用。
- 监管银行:负责监管专项计划收款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9. 风险与责任
- 风险揭示:包括基础资产回收风险、专项计划终止风险、信用风险等。
- 违约责任:若计划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等发生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赔偿及追偿。
-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义务,可免除责任。
10. 其他重要条款
- 差额支付承诺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负责补足差额。
- 赎回机制:原始权益人需按《资产买卖协议》支付赎回价格,以赎回不合格或违约基础资产。
-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争议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
总结
本标准条款详细规定了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分配、信息披露、当事人职责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为专项计划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基础资产的合法合规管理及专项计划利益的合理分配。同时,对不合格和违约基础资产的处理机制、差额支付安排、信息披露义务等作出详细规定,保障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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