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广发证券-证券行业_新三板做市业务启动_重资产_再添重磅业务_18页_1mb
报告摘要
新三板做市业务启动与行业影响总结
核心内容
新三板做市业务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新三板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该制度的引入旨在提升市场流动性,改善交易效率,并为券商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随着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迅速增长,但市场流动性仍不足,做市商制度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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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快速扩容:
- 截至2014年8月22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1088家,同比增长194%。
- 挂牌公司总股本达441.08亿股,总市值达1567.82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显著。
- 非园区企业挂牌数量增长迅速,占比已达38%,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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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问题突出:
- 截至2014年7月底,新三板成交金额仅占主板市场的0.01%,且近75%的公司无交易。
- 融资功能虽有所改善,但整体仍不均衡,多数企业融资规模较小。
- 参照台湾兴柜市场,若新三板成交量达到主板的1%,则预计未来交易量将增长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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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的意义:
- 做市商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改善价格发现机制。
- 新三板引入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与台湾兴柜市场相似,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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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受益情况:
- 项目储备丰富的券商将在制度推广初期受益,如西部、长江、东北、东吴、光大证券等。
- 券商对推荐企业更了解,拥有信息优势,有利于做市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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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收益因素:
- 收益取决于挂牌公司质量、券商资金实力及投研能力。
- 优质企业能吸引更多市场资金,券商可从中获得多方面收入,包括挂牌费、做市收入、交易佣金、转板承销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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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议:
- 推荐“大小两头”券商:中小型券商如锦龙、国金,因其布局互联网及民营机制;大型券商如中信、海通、华泰,因其P/B估值较低、资本与创新实力较强。
- 预计新三板业务在未来三年可为证券行业带来4.8%至8.5%的新增收入增长,乐观情景下可达到135.8亿元。
关键信息
- 首批做市商:66家主办券商获得做市业务备案,43家挂牌公司采取做市转让方式,涉及42家做市商。
- 做市商制度实施:2014年8月25日起正式实施,由至少两家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提供双向报价。
- 行业分布:新三板企业以信息技术、工业、材料为主,行业覆盖日趋全面。
- 流动性提升:做市商制度预计可显著改善市场效率,未来交易量有望达到目前的100倍。
- 收入预测:新三板业务预计在2016年贡献证券行业8.5%的新增收入,收入合计可达135.8亿元。
短期与长期影响
短期影响
- 项目储备丰富的券商受益:推荐挂牌企业数量多的券商将优先受益,如西部、长江、东北、东吴、光大证券。
- 信息优势:券商对自身推荐企业了解更深入,有助于做市业务的开展。
长期影响
- 优质公司与券商双赢:优质公司能吸引市场资金,券商可获得多方面收入。
- 资金与投研实力决定收益:资金实力强、投研能力强的券商在做市业务中更具竞争力。
- 覆盖企业生命周期:券商可在挂牌、交易、再融资、转板等环节获取收入。
风险提示
- 持仓风险敞口:做市商需持有一定数量的库存股,存在流动性风险。
- 制度不完善:新三板做市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如转板、退市机制及做市商分类管理。
- 市场发展不确定性: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速度和质量仍需观察,可能影响券商收益。
结论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启动标志着该市场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有助于提升流动性,促进市场效率提升。券商在做市业务中将受益,尤其是项目储备丰富、资金实力强、投研能力强的券商。未来3年内,新三板业务有望为证券行业带来显著收入增长,但需关注市场发展与制度完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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