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计提的平衡之道~《巴塞尔协议III》最新修订研究-20171222-兴业研究-14页-1mb
报告摘要
《巴塞尔协议III》最新修订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2017年12月7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完成《巴塞尔协议III》的修订,并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此次修订旨在提升风险计量框架的可信度,实现可比性、简单性和风险敏感性三者之间的平衡。
主要观点
1. 提高内部模型法和标准法的可比性
- 设定最低测算值:内部模型法的风险加权资产最低测算值不低于标准法的72.5%,以防止银行通过内部模型法降低资本计提。
- 实施时间表:最低测算值要求从2022年初开始逐步实施,最终在2027年1月1日达到标准法测算值的72.5%。
- 我国银行情况:目前,我国仅有五大行和招商银行采用高级法,其高级法与权重法测算的风险加权资产比例在82%-104%之间,差异不大,满足最低测算值要求难度较低。
2. 提高信用风险计量的可信度
- 降低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对无评级资产采用标准信用风险评估方法(SCRA),并根据交易对手类型和风险暴露情况设定不同的风险权重。
- 细化房地产相关债权划分:
- 住房抵押贷款:根据贷款抵押率(LTV)划分不同的风险权重,LTV越低,风险权重越低;LTV越高,风险权重越高。
- 商业地产抵押贷款:统一适用风险权重,且根据LTV区间进一步细化。
- 土地收购、开发和建设贷款(ADC):根据贷款对象(公司或SPV、住房类)设定不同的风险权重。
- 简化资产类型计量方法:
- 取消高级内评法对大中型企业和银行的适用。
- 权益资产统一采用标准法进行计量。
3. 引入市场隐含参数,取消内部模型法
- CVA风险计量:在信用估值调整(CVA)中引入市场隐含的违约概率(PD)、预期损失(ELGD)和未来风险暴露折现路径(simulated paths of discounted future exposure)。
- 取消内部模型法:CVA计量简化为标准法(SA-CVA)和基本法(BA-CVA),不再使用内部模型法。
4. 简化操作风险计量方法
- 统一计量公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 业务规模参数 × 内部风险乘数。
- 业务规模参数:由利息、租金、分红、服务和金融资产规模计算得出。
- 内部风险乘数:取决于业务规模参数和损失参数(银行过去10年平均操作损失的15倍)。
- 风险敏感性:银行业务规模越大,单位业务规模的历史操作风险损失越高,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的测算值越高。
5. 加强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监管
- 提高杠杆率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需在一般银行杠杆率最低要求(3%)的基础上,额外增加50%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 示例计算:若一般银行杠杆率为3%,某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则其最低杠杆率要求为3.5%。
- 我国监管:我国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
关键信息
- 修订目标:提升风险计量框架的可信度,实现可比性、简单性和风险敏感性的平衡。
- 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部分要求在2027年达到最终标准。
- 监管工具:
- 资本计提:通过设定最低测算值和细化风险权重,提高资本要求的合理性。
- 杠杆率:作为资本充足率的补充指标,对G-SIBs提出更高要求。
- 风险敏感性:信用风险标准法对资产类型和风险权重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以提高风险计量的准确性。
图表概述
| 图表编号 | 内容概要 |
|---|---|
| 图表1 | 内部模型法的风险加权资产最低测算值不低于标准法的72.5% |
| 图表2 | 我国商业银行高级法和权重法测算的风险加权资产差别较小 |
| 图表3 | 对于无评级资产的标准信用风险评估方法(SCRA) |
| 图表4 | 除房地产相关债权之外的零售债权的风险权重 |
| 图表5 | 房地产相关债权的风险权重 |
| 图表6 | 2017年版《巴塞尔协议III》简化部分资产类型的风险计量方法 |
| 图表7 | 内部评级法的最低输入参数 |
| 图表8 | 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银行业罚款额大幅上升 |
| 图表9 |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将面临更高的杠杆率要求 |
| 图表10 | 《巴塞尔协议III》实施时间表 |
结论
《巴塞尔协议III》的最新修订版本强调了风险计量的透明性、一致性与灵活性,通过设定最低测算值、细化风险权重、简化计量方法以及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进一步提升了全球银行业资本监管框架的稳健性和适应性。该修订有助于减少监管套利行为,增强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可信度,同时为各国监管机构提供了更清晰的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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