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上交所科创板-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_8页_226kb
报告摘要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并确保中小股东利益。制度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必须独立于公司和主要股东,不得有损判断的关联关系。公司在董事会中至少需安排1/3为独立董事实,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不符合独立性标准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包括专业知识、独立性要求及担任职务的必要经验。提名和选举过程需经股东大会决定,提名人必须征得同意并提交相关材料。任期为6年,但可连任,除非辞职或违规。独立董事实有特殊职权,例如认可重大关联交易和聘用审计机构;还需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关联交易、薪酬变更和财务报告等。公司提供工作条件、获悉知情权和津贴,以支持独立董事实有效履行职责。制度强调保密义务和责任,确保合规性。
(注:此总结仅基于提供内容,摘录关键要素。总制度涉及8章,详细规定已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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