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5-上交所-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8月修订)_10页_399kb
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结
第一章 总则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独立董事需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 独立董事应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影响。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职务,确保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至少应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章 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资格、独立性、公司运作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的应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范围包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
-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不良记录,任职后不得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法律禁止任职的情形。
第四章 提名、选举与更换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 提名人应充分了解候选人情况,并发表独立性意见。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辞职或被免职需及时披露。
第五章 职权
-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主动调查公司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 公司应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重大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等。
- 独立董事应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席位,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章 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应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监高聘任、薪酬、担保、利润分配等。
- 对存在意见分歧的事项应分别披露。
第七章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资料及协助,保障其知情权与履职独立性。
- 独立董事有权向监管机构报告妨碍履职的情形,发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应主动调查并报告。
第八章 附则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附属企业,条款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最终解释权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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