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系列之一:新能源先行_20页_1mb
报告摘要
新能源设备:碳中和系列之一 - 新能源先行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围绕碳中和目标展开,重点分析了《巴黎气候协定》的背景、内容及我国在碳中和方面的承诺与路径。同时,对我国新能源行业,尤其是光伏和风电的发展趋势与投资建议进行了深入探讨。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巴黎协定》与碳中和
- 发展历程:自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来,全球逐步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巴黎协定》是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协议。
- 主要内容:
- 设定全球长期目标: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控制在2℃以内,努力控制在1.5℃以内。
- 国家自主贡献(INDC):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减排承诺。
- 每5年全球盘点:评估全球减排进展,督促各国提高减排力度。
-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带头减排并支持发展中国家。
- 强调低碳经济转型:将气候变化行动与可持续发展结合。
- “阳光条款”:提高透明度,各国需定期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二、我国的承诺与碳中和
- 承诺背景:我国碳减排承诺始于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进一步强化,2020年首次明确碳中和时间点。
- 承诺内容:
-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60%-65%。
- 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0%左右。
- 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
- 意义:
- 能源安全: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提升能源独立性。
- 经济转型:发展清洁能源为经济注入新动能,创造就业机会。
- 国际关系:推动国际合作,助力全球化发展。
三、我国实现碳中和的路径
- 阶段一(2021-2030年):实现碳达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新能源汽车替代。
- 阶段二(2031-2045年):快速降低碳排放,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平价上网,实现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同时推动“电动汽车+交通基础设施”组合,实现交通全面电力化。
- 阶段三(2046-2060年):深度脱碳,实现碳中和目标,推广CCUS、BECCS等负碳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技术商业化。
四、新能源行业先行
- 我国碳排放结构:电力和热力占50%,工业占30%,交通占10%。
- 光伏装机量增长:
- 2020年Q1-Q3新增并网18.7GW,同比增长17%。
- 光伏行业协会预计“十四五”期间年均新增装机在70-90GW,2025年或达120GW。
- 2030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需求预计达4025GW,当年新增装机需求605GW。
- 风电新增装机量增长:
- 2020年10月,全球风能企业联合发布《风能北京宣言》,设定“十四五”期间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2025年后不低于6000万千瓦。
- 2030年风电总装机容量至少达到8亿千瓦,2060年至少达到30亿千瓦。
- 海上风电发展机会良好,2021年中央补贴取消,支持地方补贴。
五、投资建议
- 光伏行业重点推荐:
- 风电行业重点推荐:
风险提示
- 行业政策风险:政策调整可能影响行业景气度和并网量。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影响毛利率及行业格局。
- 海外需求不及预期:海外需求受疫情影响,可能影响公司业绩。
行业评级体系
- 收益评级:
- 领先大市:未来6个月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0%以上。
- 同步大市: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相差-10%至10%。
- 落后大市: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0%以上。
- 风险评级:
- A:正常风险,收益率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
- B:较高风险,收益率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
分析师声明
- 林帆、肖索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对报告内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
免责声明
- 本报告仅供华金证券客户使用,不构成投资建议,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录
- 图表目录:包括《巴黎协定》发展历程、碳中和目标、全球光伏和风电装机容量分布等。
- 相关报告:包括新能源车行业数据、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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