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泰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_3页_1019kb
报告摘要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国泰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收益分配的公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设立了“国泰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根据《国泰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标准条款》,该计划将于2014年6月13日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
本次分配涵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类,具体分配规则及金额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类型及持有人身份有所不同。
一、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的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全体持有人。
二、分配方案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资产支持证券编号 | 面值(元/张) | 每10张分配金额(含税) | 个人/基金实际每10张派发收益(含税) | 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实际每10张派发收益(含税) |
|---|---|---|---|---|
| 119054(优先级01) | 100 | 4.315068元 | 3.452054元 | 3.883561元 |
| 119055(优先级02) | 100 | 4.520548元 | 3.616438元 | 4.068493元 |
| 119056(优先级03) | 100 | 4.726027元 | 3.780821元 | 4.253424元 |
| 119057(优先级04) | 100 | 4.794521元 | 3.835616元 | 4.315068元 |
分配方式:
- 持有人应得分配资金 = 持有张数 × 分配金额(含税) ÷ 10
- 扣税后,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获得实际收益,非居民企业持有人获得更高收益。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119058)
- 分配规则:在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支付完毕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及本金后,剩余部分将分配给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 分配方式:以现金方式分配,专项计划终止时进行最终清偿。
三、分配时间
- 权益登记日:2014年6月12日
- 兑付日:2014年6月13日
四、分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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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
- 根据计划管理人发出的分配指令,托管人将分配资金划拨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其业务规则将相应款项划拨至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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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
- 以现金方式分配,专项计划终止时进行最终清偿。
五、特别提示
- 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 日间交易(9:15-16:00)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
- 若交易日间未完成交收,则自动转为日终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六、咨询方式
-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411室
- 联系电话:0531-68889279、0531-68889286
- 联系人:韩冬、包国豪、陈运伟、遇明、张杨
- 传真:0531-6888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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