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广发证券-药品采购之福建_跳出集采框架_医保强力参与_25页_3mb
报告摘要
福建省药品采购政策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福建省于2017年3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第一批)及医保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通知》,标志着该省药品采购体系从传统的集中招标模式向“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模式转变。此次改革强调医保部门的主导作用,通过医保支付价控制药品支出,同时引入了更为精细的分类采购方式,对药品价格体系进行了全面调整。
主要观点
- 医保主导采购:医保办成为联合限价采购的主导机构,推动医保支付价控制药品支出,医保基金按规定的报销比例结算,医院承担超出部分。
- 分类采购简化:将5种分类采购方式合并为3种阳光采购,包括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应急特殊药品阳光采购和其他药品阳光采购,目录动态调整。
- 限价采购模式:不同于“双信封”模式,限价采购模式以价格为主要考量因素,取消技术标,企业需在价格上竞争。
- 非竞争性与竞争性目录:非竞争性目录包括原研药、通过FDA认证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独家品种,竞争性目录则通过三轮竞价保留若干家挂网。
- 药品属性差异化定价:根据药品类型(治疗性、辅助性、营养性)及是否为独家品种,制定不同的医保支付结算价。
- 阶梯降价机制:对重点监控药品、辅助性及营养性药品实行阶梯降价,以控制药品使用。
- 两票制实施:严格实施两票制,一个片区仅允许一家企业配送所有药品,以控制价格。
关键信息
采购方案与执行
- 2015年分类采购方案被2017年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方案取代,后者更强调价格竞争。
- 采购目录由省属公立医院承担调整,实行阳光公开和实名负责制。
医保支付价制定
- 医保最高限价:根据“四通用”原则,综合考虑最低采购价、口岸价、出厂协议价等确定。
- 医保支付价:根据药品属性和是否为独家品种,制定不同的支付标准:
- 治疗性用药:医保支付价=最高销售限价
- 辅助性用药:医保支付价=最高销售限价×70%或50%
- 营养性用药:医保支付价=最高销售限价×60%
- 中成药:医保支付价=最高销售限价×80%
- 独家专利药:医保支付价=最高销售限价×50%-80%
重点企业分析
化药
- 恒瑞医药:如注射用奥沙利铂、多西他赛注射液、阿帕替尼等,医保支付价显著下降。
- 华润双鹤:氯化钠注射液、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等,医保支付价稳定。
- 科伦药业:腹膜透析液、诺氟沙星等,医保支付价保持一致。
- 以岭药业:通心络、参松养心、连花清瘟等,医保支付价大幅下降。
中成药
- 同仁堂:安宫牛黄丸、六味地黄丸等,医保支付价稳定。
- 天士力:养血清脑、复方丹参滴丸等,医保支付价下降。
- 云南白药:云南白药胶囊、气雾剂、白药膏等,医保支付价显著下降。
- 康恩贝:银杏叶胶囊、坦洛新等,医保支付价保持稳定。
- 奇正藏药:消痛贴膏等,医保支付价下降。
- 羚锐制药:培元通脑胶囊、壮骨麝香止痛膏等,医保支付价下降。
- 金花股份:金天格胶囊等,医保支付价下降。
生物药
- 华兰生物: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医保支付价显著下降。
- 双鹭药业:阿德福韦酯片等,医保支付价稳定。
- 长春高新: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重组人生长激素等,医保支付价下降。
- 通化东宝:胰岛素注射液等,医保支付价稳定。
风险提示
- 药品降价幅度可能高于预期。
- 各省药品招标政策可能更加严格。
- 药品临床试验数据审查趋严。
- 药品、器械审评政策趋严。
总结
福建省的药品采购政策改革显著提升了医保部门在药品采购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医保支付价控制药品支出,同时优化了采购目录和竞价机制,使得药品价格更具竞争力。对于原研药、通过FDA认证的仿制药及独家品种,政策提供了较大的支持,而对辅助性、营养性用药及非基药中药注射剂则实施了阶梯降价,以控制药品使用。此外,两票制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配送流程,确保价格透明。政策对不同药品类别采取差异化定价策略,既有助于降低患者负担,也对药品企业提出了更高的价格管理要求。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