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上交所-绿庭投资2021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_6页_496kb
报告摘要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总结
2021年,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位独立董事(刘昭衡、陈岗、刘元盛)恪尽职守,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与合规发展,全面保障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新增独立董事陈岗、刘元盛,留任刘昭衡,三人均与公司保持独立关系,具备丰富的金融业、投资管理和科技领域经验。
履职概况
- 董事会出席:三人全年出席所有董事会议,通过实地参与和通讯方式审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支持公司合规决策。
- 股东大会:出席公司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效行使。
主要关注事项
- 关联交易:确认公司项目跟投机制符合收益共享原则,未损害股东利益,支持相关交易。
- 会计政策:无重大变更,年度预计亏损,独立董事反对年底现金分红,因其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
- 高管人事:推荐的副总裁王梦飞资格符合规定,薪酬合理。
- 审计机构调整:会议事程序合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资质,独立董事并通过双重程序(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批准该调整。
- 公司治理:监督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承诺履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确保合规与透明。内部控制系统运行良好,保障经营有序进行。
总体评价
独立董事实现了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与分析权,行使职责中保持客观公正,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及健康运营,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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