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6-深交所-_我国证券投资咨询问题研究_(全文_深证综研字第0156号)_47页_182kb
报告摘要
研究报告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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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差异与监管挑战
我国证券投资咨询制度与海外市场(如美国、日本、英国等)存在显著差异:
- 立法分散,缺乏专门立法,规则体系不协调;
- 咨询主体定位模糊,从业人员资格考核缺乏针对性;
- 业务范围受限,禁止全权委托及跨行业经营;
- 义务与责任不均衡,忽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适合性义务”;
- 监管力度不足,处罚偏轻,民事赔偿机制薄弱。
二、现状与问题
- 行业发展:经历萌芽、形成、成长和规范阶段,但机构规模小、盈利能力弱,高端人才缺乏;信息传播形式多样,依赖传统媒体与网络。
- 主体与受众问题:咨询机构治理不完善,中小投资者依赖性高;机构投资者制造噪音,个人投资者盲目跟风。
- 内容与立场偏差:报告质量参差,正面观点占主导,看空分析稀缺;部分报告欺诈、夸大或误导性数据频现。
三、成因分析
- 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阶段,投资者结构以散户为主,信息披露不完善;
- 无做空机制与经纪人制度,放任非理性投机与噪音;
- 行业准入门槛过高与监管缺失并存,抑制合法业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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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与对策
- 制度层面:制定专门立法,完善“隔离墙”机制,建立做空与经纪人制度;
- 监管层面:实行分类监管,强化信息披露与媒体审查,推动执法协作;
- 自律层面:优化准入标准,加强人员培训与执业监督;
- 投资者保护:提升投资者教育,完善民事赔偿机制,降低诉讼成本。
结论
我国证券投资咨询需通过系统化制度设计、严格监管与投资者教育相结合,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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