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热点与问题-2017.6-18页-1mb
报告摘要
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双修总结
核心内容
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双修是当前中国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向,旨在改善城市水环境、缓解内涝问题、提升生态功能,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两者在目标、技术手段及政策支持上相互关联,共同服务于城市生态系统的修复与城市功能的优化。
主要观点
- 海绵城市:强调城市对雨水的自然吸收、渗透、滞留和净化,通过“渗、滞、蓄、净、用、排”六大技术系统实现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与城市水环境的改善。
- 城市双修:指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强调以政府为主导,结合系统规划与科学推进,实现城市功能与生态功能的同步提升。
- 政策推动:自2015年起,国家通过“水十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双修的目标与时间节点,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 治理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需从源头控制、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多方面入手,重点在于截污纳管、清淤疏浚、人工湿地等技术的应用。
- 技术体系:海绵城市建设涵盖传统与新兴技术,包括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人工湿地等,而城市双修则注重山体修复、水体治理、绿地系统完善等。
关键信息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 2015年试点名单: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共16座城市)。
- 2016年试点名单: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福州市、青岛市、珠海市、深圳市、三亚市、玉溪市、庆阳市、西宁市和固原市(共14座城市)。
政策要求
- 水十条(2015年):提出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黑臭水体整治指南(2015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在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海绵城市技术指南(2014年):提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技术路径。
-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指标(2015年):目标为70%的降雨就地消纳,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标,2030年80%以上面积达标。
治理技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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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技术系统:
- 渗:绿色屋顶、透水铺装
- 滞:雨水花园、下凹绿地
- 蓄:下沉绿地广场、河湖水系、蓄水池
- 净: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池
- 用:雨水利用设施、中水利用设施
- 排:雨水管道、湖泊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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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系统:
- 控源截污:截污纳管、面源控制
- 内源控制:垃圾清理、清淤疏浚
- 生态修复:岸带修复、生态净化、人工增氧
- 其他技术:活水循环、清水补给、就地处理、旁路治理
投资与效益问题
- 政府投资:面临资金短缺、见效慢、监管难等问题。
- 企业投资:短期可扩张市场,但长期效益需依赖市场机制。
- 效益问题:需平衡短期见效与长期负债,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 验收与考核:考核指标尚不明确,运行过程存在风险,需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技术支持问题
-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涵盖传统与新兴手段,需加强技术支持与创新。
- 技术体系需与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避免碎片化治理。
城市双修任务
- 政策文件:2017年3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 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保护优先。
- 目标与任务:
- 2017年: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推进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完成重要地区城市设计。
- 2020年:城市双修初见成效,生态环境修复与城市功能改善取得进展。
- 2030年: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特色风貌显现。
结论
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双修是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改善生态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手段。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撑与多方合作,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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