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今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1013_261页_1mb
报告摘要
汇今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汇今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是关于一项以融资租赁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计划的法律文件。该计划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理销售机构,旨在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和收益分配。该计划涉及丰汇租赁、华中租赁、庆汇租赁、中程租赁等原始权益人,其通过转让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请求权及相关担保权益,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优先A级、优先B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主要观点
1.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与结构
- 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级、优先B级和次级三类。
- 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级信用评级,优先B级获得AA+级信用评级。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2.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
- 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114,230万元。
- 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13,910万元。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40,699万元。
- 总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16,883,900份。
3. 交易结构
- 认购人通过《认购协议》将资金委托给管理人,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
- 原始权益人将基础资产(融资租赁合同下的租金请求权及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管理人。
- 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回收和管理,将回收款转入专项计划账户。
- 托管人负责专项计划账户的托管和资金划拨,确保资金安全。
4. 信用增级方式
- 优先/次级分层:通过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偿付顺序差异,实现信用增级。
- 超额抵押:截至基准日,资产池剩余本金余额为1,703,817,950.68元,超出资产支持证券票面金额15,427,950.68元,形成超额抵押。
- 流动性支持与赎回承诺:原始权益人对基础资产提供流动性支持及赎回承诺,以确保专项计划资金的流动性。
5. 风险与收益
- 专项计划不承诺最低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出现净值损失,风险由认购人自行承担。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收益分配顺序上优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计划管理人和资产服务机构需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6. 现金流管理与分配
- 专项计划的现金流由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归集,按周期转入监管账户和专项计划账户。
- 回收款分为本金回收款和收入回收款,分别用于本金和收益分配。
- 收益分配依据《标准条款》进行,管理人需按期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信息并进行收益分配。
7. 信息披露与合规要求
- 专项计划需按照《信息披露指引》进行信息披露,包括《计划说明书》、《标准条款》、《认购协议》等。
- 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服务机构等需定期提交报告,确保专项计划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关键信息
1. 合格投资者
- 认购人需为合格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计划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人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
2. 基础资产与合格标准
- 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及相关附属担保权益。
- 基础资产需符合19项合格标准,包括法律有效性、财务状况、租赁合同执行情况等。
3. 违约与不合格资产
- 违约基础资产:指在基准日后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被认定为损失的基础资产。
- 不合格基础资产:指在基准日或专项计划设立日不符合合格标准的基础资产。
- 累计违约率:计算公式为 $(A + B) / C$,其中A为违约资产未偿本金,B为被赎回违约资产未偿本金,C为基准计算日资产池余额。
4. 资金管理流程
- 回收款归集日为每个自然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及自然月的最后一天。
- 回收款转付日为每个兑付日前的第8个工作日。
- 专项计划账户核对日为兑付日前的第7个工作日。
- 管理人根据《收益分配报告》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收益。
5. 专项计划存续期与终止条件
- 专项计划设立日为募集资金达到目标募集规模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 法定到期日为2022年8月2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提前清偿。
- 专项计划可因加速清偿事件、提前终止事件或法定到期日届至等情形提前终止。
6. 主要参与方
- 原始权益人:丰汇租赁、华中租赁、庆汇租赁、中程租赁,负责基础资产的转让与管理。
-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专项计划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
- 代理销售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销售。
-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专项计划资金的托管。
- 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监管账户的管理。
-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与托管。
7. 合规与法律依据
- 专项计划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设立。
- 所有参与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规则。
总结
本专项计划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将融资租赁合同下的租金请求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优先A级、优先B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实现信用增级和收益分配。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监管银行等各方在专项计划中承担相应职责,确保资产安全与收益分配的合规性。专项计划不承诺收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通过超额抵押、优先/次级分层、流动性支持及赎回承诺等方式,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投资者应仔细阅读《计划说明书》,了解相关风险并作出独立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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