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4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现金流预测分析咨询报告-10_12页_4mb
报告摘要
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现金流预测分析咨询报告书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旨在对“中国电子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情况进行预测分析,为专项计划相关方提供未来现金流参考依据。
主要观点
- 项目目的:通过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提升资金运营效率。
- 预测依据:基于中国电子提供的资料数据及永续经营假设,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
- 预测范围:仅限于《基础资产买卖协议》附件中所列的基础资产。
- 预测基准日:2015年11月25日。
- 预测结果: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现金流预测相对合理,为未来现金流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保障。
关键信息
委托方概况
- 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1989年1月8日(前身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1,248,225.1997万元
-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 经营范围:涵盖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工程总承包、环保技术开发、房地产经营等多个领域。
基础资产情况
- 初始资产池:涉及319个买受人,共计5,097笔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余额:截至2015年11月25日,初始资产池应收账款余额为110,843.16元。
- 现金流预测时间范围: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现金流分布:
- 2015年12月:195.95元(0.18%)
- 2016年1月:1,132.82元(1.02%)
- 2016年2月:4,645.73元(4.19%)
- 2016年3月:8,293.91元(7.48%)
- 2016年4月:15,599.04元(14.07%)
- 2016年5月:12,007.57元(10.83%)
- 2016年6月:22,972.97元(20.73%)
- 2016年7月:3,653.29元(3.30%)
- 2016年8月:13,241.08元(11.95%)
- 2016年9月:3,642.71元(3.29%)
- 2016年10月:25,458.09元(22.97%)
- 合计:110,843.16元(100.00%)
预测方法与过程
- 预测基于业务合同约定金额进行分析测算。
- 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假设设定、现金流测算等环节。
使用限制与特别说明
- 使用限制:
- 本报告仅供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不构成对预测对象可实现现金流的保证。
- 特别说明:
- 对基础资产存在的可能影响现金流预测结果的瑕疵事项,未作特殊说明,因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与资质说明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号:110108014689085
-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6日
- 经营范围:包括审计、验资、代理记账、税务咨询等。
- 年度检验登记:
-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 有效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
- 证书编号:No.of Certificate 420003204726
- 批准注册协会: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发证日期:2002年02月26日
结论
该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现金流预测在合理假设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为专项计划的设立和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然而,预测结果不构成对现金流实现的保证,需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审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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