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计划说明书_153页_2mb
报告摘要
合肥热电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
合肥热电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通过购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的供热合同债权,设立的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旨在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提供收益,通过结构化分层、差额补足、担保等方式实现信用增级,保障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安全。
主要观点
- 专项计划结构:计划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合肥热电01至合肥热电05,目标募集规模分别为8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11000万元和11000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3000万元。
- 基础资产: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特定供热合同对特定用户享有的热费收取债权,特定期间为每年11月26日至次年3月25日。
- 现金流管理:专项计划的现金流通过热费划付日、账单日、专项计划收款日等时间节点进行归集和分配。若基础资产现金流超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1.25倍,超出部分将被放弃。
- 信用增级措施:专项计划通过优先级/次级结构化分层、超额现金流覆盖、原始权益人差额补足、保证人担保及基础资产回购等方式实现信用增级。
- 风险揭示:专项计划存在原始权益人破产、现金流混同、资金总额上限受限、现金流预测、差额补足履约、利率、流动性、评级、监管银行违约、政策法律等风险。
- 收益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兑付日优先获得分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兑付完成后获得剩余资金。
- 交易结构:原始权益人转让基础资产给计划管理人,由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监管银行负责热费监管,保证人提供担保,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参与专项计划的法律、财务及信用评估。
关键信息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 | 目标募集规模(元) | 预期到期时间 | 预期收益率 |
|---|---|---|---|
| 合肥热电01 | 80,000,000 | 2016年5月11日 | 4.50% |
| 合肥热电02 | 100,000,000 | 2017年5月11日 | 4.90% |
| 合肥热电03 | 100,000,000 | 2018年5月11日 | 4.95% |
| 合肥热电04 | 110,000,000 | 2019年5月11日 | 5.05% |
| 合肥热电05 | 110,000,000 | 2020年5月11日 | 5.15% |
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
- 优先级/次级结构化分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之前分配。
- 超额现金流覆盖:基础资产现金流覆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1.25倍以上,覆盖比率均值超过1.28倍。
- 差额补足义务:原始权益人需在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时补足差额,若未及时补足,需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
- 保证人担保:保证人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基础资产回购:在发生加速清偿事件或违约事件时,原始权益人需回购基础资产,回购价款包括各项费用、未偿本金及利息。
风险与防范措施
- 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可能影响热费回收,导致专项计划现金流不足。
- 基础资产现金流混同风险:原始权益人其他资金与热费混同,可能影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兑付。
- 资金总额上限受限风险:若基础资产现金流超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1.25倍,超出部分将被放弃。
- 现金流预测风险:热费回款率、供热价格调整等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
- 差额补足履约风险:原始权益人未能及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可能影响兑付。
- 保证人担保履约风险:保证人未能履行担保义务,可能影响专项计划兑付。
- 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资金可能不足,影响兑付。
- 评级风险:评级机构可能调整或撤销评级,影响投资者信心。
- 监管银行违约风险:监管银行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可能影响资金安全。
- 政策与法律风险:政策或法律变化可能影响专项计划的正常运作。
重要时间节点
- 缴款截止日:2015年11月3日
- 专项计划设立日:2015年11月4日
- 权益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2017年5月11日、2018年5月11日、2019年5月11日、2020年5月11日
- 兑付日:2016年5月12日、2017年5月12日、2018年5月12日、2019年5月12日、2020年5月12日
- 资金确认日:R-5日
- 差额补足通知日:R-10日
- 差额补足支付日:R-9日
- 担保通知日:R-8日
- 担保履行日:R-6日
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与转让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受让方需承担原认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合肥热电全额认购,不得转让,除非有法院判决或计划管理人书面同意。
参与机构
- 原始权益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计划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
- 保证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律顾问: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结
合肥热电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结构化分层、超额现金流覆盖、差额补足、担保和回购等信用增级措施,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保障。投资者需注意原始权益人破产、现金流混同、资金上限受限、流动性、政策与法律等风险。专项计划的收益分配遵循优先级在前、次级在后的原则,确保投资者权益。参与机构包括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保证人、法律顾问、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和登记机构,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