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3月29日报送)
报告摘要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2,17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670万股,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对可能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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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徐华东、CHUI LAP LAM: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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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EngineusPower: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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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上海冠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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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厦门中科招商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智德盛银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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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陆晋泉、颜敏颖、章克勤、林继阳、黄益民: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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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宏霞:
- 与徐华东、CHUI LAP LAM类似,锁定期为36个月,且在任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
二、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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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条件:
- 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回购、增持条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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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 公司回购股票:在15个交易日内拟定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个交易日内实施,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
- 控股股东增持: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增持计划,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分红的20%,且累计不超过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增持计划,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20%,且累计不超过50%。
- 终止条件:若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增持将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或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但未计划实施,预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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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公司应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未履行承诺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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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对于已缴款的投资者,将按申购款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款;
- 若上市后触发赔偿条件,将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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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督促发行人退款或回购股票,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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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若违反承诺,将公开道歉,停止领取薪酬及分红,且所持股份不得转让。
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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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形式:
- 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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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条件:
- 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
-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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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比例及时间: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
- 连续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若公司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80%;
- 若公司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40%;
- 若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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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决策机制:
- 董事会拟定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股东大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 独立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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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遇到不可抗力或公司经营状况重大变化,可调整分配政策;
- 调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同意,且股东大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五、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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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数量限制: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
- 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不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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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 若预计一个月内减持超过1%,则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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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价格:
- 不低于发行价,若存在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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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 减持前3个交易日发布提示性公告,持股低于5%除外;
-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备案。
六、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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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重卡、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 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迅速,但未来仍可能因行业周期性波动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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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 前五名客户(含关联方)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4.84%、88.26%、90.67%;
- 对潍柴动力依赖较大,占营收比例分别为56.63%、68.99%、63.84%;
- 客户变动可能影响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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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替代风险:
- 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可能影响传统内燃机市场需求;
- 公司产品在中重卡领域仍具有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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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市场及出口风险:
- 印度、缅甸为主要境外市场,占营收比例分别为25.52%、16.71%、16.94%;
- 政治、经济等环境变化可能影响境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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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风险:
- 需持续投入研发,若技术落后将影响竞争力;
- 公司已积累丰富经验,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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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风险:
- 存货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2.68%、10.34%、12.35%;
- 需加强存货管理,防止资金占用及减值风险。
七、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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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Power HF Co., Ltd.;
- 注册资本:6,5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徐华东;
- 成立日期:有限公司2004年4月8日,股份公司2013年10月17日;
- 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组、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精密零部件、通用机械产品等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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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
- EngineusPower持有公司4,500万股,占发行前股本的69.2308%;
- 间接持股的徐华东和CHUI LAP LAM合计持股6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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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2018年:
- 营业收入:92,864.12;
- 营业利润:14,622.25;
- 净利润:11,950.73;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597.03;
- 流动资产合计:68,237.09;
- 资产合计:117,375.66;
- 负债合计:45,472.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0,059.02;
- 股东权益合计:71,903.44;
- 2017年:
- 营业收入:77,345.66;
- 营业利润:12,197.83;
- 净利润:9,452.88;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212.89;
- 流动资产合计:59,919.13;
- 资产合计:96,371.39;
- 负债合计:36,455.9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8,423.22;
- 股东权益合计:59,915.42;
- 2016年:
- 营业收入:60,409.91;
- 营业利润:5,867.95;
- 净利润:4,678.54;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36.76;
- 流动资产合计:40,709.00;
- 资产合计:81,830.90;
- 负债合计:37,594.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2,987.59;
- 股东权益合计:44,236.67;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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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流动比率:1.72(2018)、1.65(2017)、1.09(2016);
- 速动比率:1.30(2018)、1.35(2017)、0.78(2016);
- 资产负债率(合并):38.74%(2018)、37.83%(2017)、45.94%(2016);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0.78(2018)、8.99(2017)、8.19(2016);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率:0.14%(2018)、0.16%(2017)、0.18%(2016);
- 应收账款周转率:4.33(2018)、3.55(2017)、3.76(2016);
- 存货周转率:5.38(2018)。
八、公司业务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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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柴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 通信基站发电机组等电源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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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与服务:
- 包括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连杆、凸轮轴等核心零部件;
- 发电机组、通信基站运维、远程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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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地位:
- 公司在非道路用发动机及发电机组领域具有较深行业积淀;
- 是业内较早成功开发光油电混合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企业之一。
九、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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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募投项目,如提高营运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等;
- 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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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 提高营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 推进募投项目,提升产能和市场占有率;
- 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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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制度;
-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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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 公司设有专门机构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 重大合同、对外担保、诉讼事项等均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总结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670万股,主要业务为柴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运维服务。公司对股东股份锁定、稳定股价、招股说明书真实性、股利分配、风险因素等方面均作出详细承诺和安排,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但亦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客户集中、技术创新、境外市场及存货管理等风险。公司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优化利润分配政策等手段,降低即期回报摊薄风险,提升未来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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