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0年6月12日报送
报告摘要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11,226.88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4,907.00万股。本招股说明书为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使用。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利柏特投资及沈斌强、沈翱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涉及除权、除息,按上交所规定调整)。
- 上市后六个月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 任职期间减持限制:在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 稳定股价承诺
- 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方式。
- 回购条件:
- 回购资金为自筹资金;
- 回购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 单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不超过30%;
- 若回购条件触发后股价回升,需在5个交易日内终止回购,并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回购。
- 增持条件: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
- 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10%,不超过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薪酬的10%,不超过30%。
3. 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如香港和石、兴利合伙等)在锁定期届满后,拟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
- 减持前公告:在持有5%以上股份时,减持前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
- 未履行承诺的后果: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
-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 未履行承诺的处理:若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等,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如非不可抗力,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回报措施有效实施。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如非不可抗力,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发行人约束措施:
- 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若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赔偿;
- 对未履行承诺的高管,可调减或停发薪酬。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约束措施:
- 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若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赔偿;
- 若未履行承诺,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并需将收益支付给公司。
- 董事、监事及高管约束措施:
- 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若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赔偿;
- 可被调减或停发薪酬。
7. 利润分配安排
- 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 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以现金分红为主,优先于股票股利;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在成熟期不低于80%;
- 若存在股东占用资金,公司可扣减其现金分红用于偿还。
-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需研究并提出分红提案;
- 股东大会需以2/3以上表决权通过;
- 公司需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尤其是中小股东。
8. 风险提示
- 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公司业务受化工、油气能源、矿业、水处理等行业的周期性影响。
- 疫情对公司的影响:2020年初疫情对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造成延误,若持续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 客户集中度风险:公司收入高度依赖少数大客户(如巴斯夫、林德气体、霍尼韦尔等),存在合作终止风险。
-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风险: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量可能带来财务风险。
- 管理风险:随着公司规模扩大,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难度增加,需提升管理能力。
其他重要信息
-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4,907.00万股;
- 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资本:33,680.1118万元;
- 法定代表人:沈斌强;
-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0日;
-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
- 主要客户:包括巴斯夫、林德气体、霍尼韦尔、科思创、优美科、陶氏化学、液化空气、英威达等全球知名企业。
-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业务扩展及技术提升,具体项目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专项存储制度。
- 公司治理:
-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
- 董事、监事、高管需遵守相关承诺,若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业务发展及技术提升。公司及主要股东对股份限售、稳定股价、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承诺,并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措施,以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也提示了可能面临的宏观经济波动、疫情、客户集中度、建造合同资产及管理风险等,投资者需关注这些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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