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市场交易篇_20页_510kb
报告摘要
电力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市场交易篇总结
一、中国电力市场构成
1. 市场发展历程
- 2002年,国务院启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历经十余年发展,电力市场逐步多元化。
- 2015年,国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电力市场向成熟市场化迈进。
- 目前,电力市场交易主要包括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以及辅助服务交易和发电权交易等。
2. 市场成员
- 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和储能企业。
- 电力交易机构包括32个地区电力交易中心和2个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北京、广州)。
- 电力交易机构独立性改革正在进行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将逐步降至50%以下。
3. 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 中长期交易: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未来将开展输电权、容量交易等。
- 现货交易:包括电能量交易、调频服务和备用服务等。
- 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滚动撮合和挂牌交易三种形式。
- 交易限额根据关键通道可用输电容量设定,中长期交易中,年度交易不低于80%,月度交易不低于90%,月内交易不低于95%。
4. 电价构成
- 市场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
- 跨区跨省交易的落地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电价格、辅助服务费用和输电损耗构成。
- 输电损耗原则上由买方承担,也可协商。
5. 优先电量和基数电量的确定
- 优先电量用于保障电力系统基础运行,基数电量用于市场化交易。
- 优先发电计划由政府部门在每年11月底前下达,基数电量根据非市场用户用电预测进行分配。
- 优先电量和基数电量的分月计划可在月度执行前进行调整和确认,偏差电量通过预挂牌机制处理。
6. 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
- 风电、光伏等项目可获得保障性收购,按当地燃煤标杆电价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
- 对于具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地区,送端地区按受端电价扣除输电价格确定上网电价。
- 未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按当月实际上网电量和政府批复价格结算。
7. 偏差电量及上下调电量处理机制
- 偏差电量分为超用电量和少用电量,分别按惩罚系数结算。
- 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机制通过机组报价排序实现供需平衡。
- 偏差电量电费结算涉及不同类型的惩罚系数,按电量区间分段设置。
二、其他相关交易
1.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 绿证是记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电子凭证,用于监测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完成情况。
-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包括总量配额和非水电配额,约束性指标为各省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
- 绿证交易初期处于自愿认购阶段,交易量较低,2021年起实行强制性配额制,绿证交易将与可再生能源消纳直接挂钩,推动交易量增长。
- 绿证交易将缓解国家财政补贴压力,并促进发电企业现金流回流。
2. 发电权交易
- 发电权交易是指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合同电量,由高参数机组替代低效机组发电。
- 交易模式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价和挂牌交易,主要在省内进行。
- 随着市场化推进,发电权交易将逐步减少,成为历史。
三、政策与市场发展
1. 市场交易形式拓展
- 电力市场交易形式逐步拓展,包括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交易和发电权交易。
- 市场化电量占比逐年提升,2017-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年均复合增长31.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5.9%提升至38.9%。
2. 多电源结构电价趋同
- 随着市场化推进,电价将逐步趋同,但整体承压下行。
- 可再生能源电价因成本下降和补贴退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 煤电因燃料成本高企,竞价趋于理性,电价可能维持低位。
3. 电力行业评级多元化
- 电力行业评级需考虑企业规模、机组构成、利用水平、燃料消耗等。
- 随着市场交易标的多元化,评级应关注企业实际经营单位的盈利模式、管理水平和经营灵活性。
四、结论
- 电力市场交易形式逐步拓展:交易模式和参与方不断丰富,市场化电量占比逐年上升。
- 电价逐步趋同,但整体承压下行:电力市场化后,电价将更贴近市场供需,但整体仍可能面临下行压力。
- 绿证制度缓解补贴压力:绿证交易将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挂钩,促进交易量增长,缓解国家财政负担。
- 发电权交易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市场化推进,发电权交易将减少,成为过渡期措施。
- 电力行业评级需多元化考量:需关注企业经营灵活性、盈利模式及市场交易履约情况等。
五、政策依据(部分)
| 序号 |
发布日期 |
文件号 |
发布单位 |
文件名称 |
| 1 |
2008年3月17日 |
电监市场〔2008〕15号 |
国家能源局 |
《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 |
| 2 |
2012年3月14日 |
财建〔2012〕102号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 3 |
2015年3月15日 |
中发〔2015〕9号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
| 4 |
2015年11月26日 |
发改经体〔2015〕2752号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
| 5 |
2016年12月29日 |
发改能源〔2016〕2784号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 |
| 6 |
2017年1月18日 |
发改能源〔2017〕132号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
六、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进展
| 试点 |
时间 |
结算试运行 |
备注 |
| 南方(以广东起步) |
2019年5月15~16日 |
首次开展结算试运行 |
2020年8月计划开展长期结算试运行 |
| 蒙西 |
2019年9月21~27日 |
为期一周结算试运行 |
采用现货市场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联合运行模式 |
| 山东 |
2019年9月20~26日 |
首次连续结算试运营 |
验证了燃煤机组容量电价补偿机制 |
| 浙江 |
2019年9月20~26日 |
连续7天结算试运行 |
采用电能量和辅助服务交易统一申报方式 |
| 福建 |
2019年9月21~27日 |
连续7天结算试运行 |
2020年7月开展整月结算试运行 |
| 四川 |
2019年9月26~30日 |
连续调电试运行和结算试运行 |
丰水期结算试运行 |
| 山西 |
2019年9月1日 |
日结算试运行 |
国网区域首个开展电力现货试运行的省份 |
七、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情况
| 地区 |
2017年实际情况 |
2018年实际情况 |
2019年实际情况 |
| 风电 |
2115小时 |
2254小时 |
2207小时 |
| 光伏 |
1326小时 |
1376小时 |
1364小时 |
八、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完成情况
| 地区 |
2018年目标利用率 |
2018年实际利用率 |
2019年目标利用率 |
2019年实际利用率 |
| 全国 |
88% |
93% |
90% |
96% |
| 新疆 |
75% |
77% |
80% |
86% |
| 甘肃 |
77% |
81% |
80% |
92% |
| 黑龙江 |
90% |
96% |
92% |
99% |
| 内蒙古 |
88% |
90% |
90% |
93% |
| 吉林 |
85% |
93% |
88% |
97% |
| 河北 |
94% |
95% |
95% |
95% |
九、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
| 地区 |
2017年可再生能源电量 |
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量 |
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量 |
| 全国 |
3008亿千瓦时 |
3983亿千瓦时 |
4485亿千瓦时 |
十、绿证交易需求测算(2021年)
| 地区 |
折合非水电绿证数量 |
折合节约财政补贴 |
| 东部地区 |
257980909.09 |
515.96 |
| 中部地区 |
146039727.27 |
292.08 |
| 西部地区 |
248360727.27 |
496.72 |
| 东北地区 |
77013818.18 |
154.03 |
| 全国 |
729395181.82 |
1458.79 |
十一、绿证交易情况(2017-2020)
| 类型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发电量对应可申请绿证量 |
绿证核发量 |
绿证挂牌量 |
绿证交易量 |
| 风电 |
10016.30 |
1001630000 |
23686234 |
5736164 |
41353 |
| 光伏 |
3188.62 |
318862000 |
3845828 |
550409 |
166 |
十二、未来发展趋势
- 电力市场交易形式拓展:市场交易规模将持续扩大,电力系统将通过中长期交易实现维稳,通过现货交易实现实时平衡。
- 电价趋同:多电源结构电价将逐步趋同,整体电价承压下行。
- 绿证制度:2021年起实行强制性配额制,绿证交易将大幅提升,缓解国家财政补贴压力。
- 发电权交易:随着市场化推进,发电权交易将逐步减少,成为历史。
- 电力行业评级:需考虑企业经营灵活性、盈利模式及市场交易履约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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