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创融-金科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风险揭示书_11页_2mb
报告摘要
招商创融-金科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风险揭示书总结
一、签订目的
本《风险揭示书》是《招商创融-金科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旨在向认购人揭示专项计划可能面临的风险,帮助其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二、主要风险类别
(一)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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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
若金科股份破产且基础资产无法与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隔离,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 防范措施:通过《资产转让协议》实现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的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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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相关当事人违约风险
金科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履行情况及业主支付行为将直接影响物业服务费收入,进而影响基础资产回收。- 风险因素:物业服务质量、业主认可度、物业服务费支付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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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物业逾期还款风险
若金科物业未能按时支付贷款本息,将影响专项计划收益和本金的分配。 -
金科物业破产风险
金科物业作为最终偿付义务人,若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影响基础资产回收,进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支付。 -
现金流预测风险
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 影响因素:物业收费标准、入伙率、交房时间、合同续约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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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备案瑕疵及提前终止风险
部分物业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或已到期,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因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公司签约而提前终止的风险。- 具体合同列表:见下表。
序号 所在区域 所属分公司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合同有效期 1 重庆 重庆分公司 桦林景苑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重庆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6/12/10~2009/12/9 2 重庆 重庆分公司 金科·云湖天都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重庆市佳乐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7/07/18~2010/07/17 3 重庆 重庆分公司 金科·太阳海岸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重庆中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9/10/20~2012/10/21 4 重庆 重庆分公司 金科·Visar国际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0/06/12~2013/06/11 5 重庆 重庆分公司 金科·廊桥水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重庆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0/07/01~2013/07/01 6 重庆 渝西分公司 金科·中央公园城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0/08/28~2013/08/28 7 北京 北京分公司 金科廊桥水岸 金科·廊桥水岸前期物业委托服务合同 北京金科弘居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1/08/15~2014/08/14 8 北京 北京分公司 金科纳帕庄园(金科·王府) 金科·纳帕庄园前期物业委托服务合同 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0/10/18~2013/10/18 9 湖南 湖南分公司 金科·盛世东方大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9/06/05~2012/05/04或至业委会与乙方或其他物业企业签订合同 -
基础资产行业集中度高的风险
基础资产还款来源集中于房地产行业,尤其西南地区,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若房地产行业整体下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较大损失风险。 -
债务人过于集中的风险
基础资产的还款来源均来自金科物业及其分公司,若金科物业未能履行《物业合同》或进入破产程序,将影响资产回收。 -
物业合同期限占比的风险
入池物业合同中,无固定期限合同占比较高,若部分物业合同到期或未续约,可能影响现金流,进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
(二)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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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
金科股份提供差额补足资金,若未履行承诺,可能造成投资者损失。 -
利率风险
专项计划采用固定收益率,若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影响投资者收益。 -
流动性风险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交所协议平台转让,但交易对手有限,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 -
评级风险
评级机构的评级仅为预测,不构成投资建议,未来可能因政策变化或资产表现而调整,影响资产价值。
(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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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
若管理人违反规定,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运作,导致资产损失。 -
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
托管人负责现金收支,若出现违规行为,可能影响投资者按时获得收益。 -
监管银行违约风险
监管银行负责监督现金流转付,若出现违约,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支付。 -
尽责履约风险
管理人、托管人、金科股份及金科物业未能尽责履约,可能导致资产损失。
(四)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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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风险
专项计划涉及创新产品,相关政策法规尚不明确,未来变化可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
税收风险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未来分配收益的税务责任,若税法变化,可能增加税负。 -
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 -
技术与操作风险
技术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影响交易正常进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
三、风险承担
- 若管理人、托管人违规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导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 若管理人、托管人依约管理资产,损失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 风险揭示仅为列举性质,未涵盖全部风险,投资者需自行评估。
四、认购人声明
认购人承诺:
- 符合合格投资者资质要求。
- 已阅读并理解《计划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内容。
- 自愿承担参与专项计划的风险和损失。
- 不要求管理人、托管人等提供本金不受损或最低收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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