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5-西部证券-关于_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_的点评_规范收益互换业务发展_利好持牌机构_2页_280kb
报告摘要
《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总结
核心内容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1年12月3日正式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收益互换业务发展,提升市场透明度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
主要观点
1. 交易商管理
- 持牌经营:证券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业务需具备场外期权交易商资质。
- 业务限制:不得与客户直接开展收益互换交易,应通过专用对冲账户进行对冲。
- 整改要求:已实际开展业务的证券公司需制定整改计划,一年内有序了结存量业务。
- 未区分交易商等级:办法未对一级和二级交易商在收益互换业务上进行区分。
2. 投资者适当性
- 产品限制:参与收益互换的产品应为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
- 投资者门槛: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投资者权益超过20%的,需符合专业投资者标准。
3. 挂钩标的管理
- 标的限制:不得挂钩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等私募产品、场外衍生品。
- 定价与流动性要求:挂钩标的应具备公允的市场定价和良好的流动性。
- 白名单与穿透核查:证券公司需建立挂钩标的白名单制度,并实施穿透核查机制。
4. 保证金管理
- 保证金比例限制:券商应设定维持保证金比例,明确预警线与平仓线。
- 形式扩展:保证金不仅限于现金,还包括协会认可的其他形式。
5. 风险控制
- 纳入全面风控体系:收益互换业务需纳入券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集中度控制:细化股票数量、单只股票占比、多空名义本金等限制。
- 合规与监控:完善合规管理,健全对冲交易监控机制。
关键信息
- 业务规模:2021年10月,收益互换新增初始名义本金3590亿元,环比减少26%。
- 市场集中度高:新增规模排名前五的券商占当期总量的87.09%,存量规模前五券商市场份额达72.02%。
- 主要参与者: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金公司等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投资建议
- 推荐标的:广发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
- 关注标的:中信证券、中金公司(H股)。
风险提示
- 政策风险:资本市场改革进度不及预期。
- 市场风险:资本市场波动风险。
- 竞争风险:行业竞争加剧。
- 信用风险: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
行业投资评级说明
- 超配:预期未来6-12个月内涨幅超过沪深300指数10%以上。
- 中配:预期未来6-12个月内波动介于沪深300指数-10%到10%之间。
- 低配:预期未来6-12个月内跌幅超过沪深300指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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