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方财政看城投风险:哪里的置换债发行空间大?_7页_966kb
报告摘要
哪里的置换债发行空间大?——从地方财政看城投风险
核心内容
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被允许在国务院限额内发行一般债和专项债,用于资本性支出。置换债作为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工具,自2015年起逐步推进,至2018年底已发行12.8万亿,基本完成对2014年底15.4万亿存量债务的置换。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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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债规模与增速差异大: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发行2.17万亿,同比增长58.4%。江苏、河北、广东等9个区域发债规模超过1000亿元,而宁夏、西藏不足200亿元。贵州、河北等12个区域发债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上海增速不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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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收入占比差异明显: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占综合财力比重为9.1%,高于全国水平的区域包括青海、天津、河北等19个,其中青海、天津、河北占比超过15%。而上海、北京、贵州、西藏等4个区域占比不足6%,债务收入依赖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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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率差异显著: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平均负债率为25.7%,但各省间差异较大。西藏、广东、河南、江苏、北京五省负债率低于15%,风险可控。青海、贵州两省负债率超过50%,分别为61.5%和56.5%,未来发债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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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债发行空间与留存额度相关:截至2018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万亿,债务余额为18.39万亿,留存可能的债务发行额度为2.6万亿。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南等地留存额度较大,未来置换债发行空间相对充足。而西藏、山西、天津、湖南等地留存额度较小,置换债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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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程度分析:海南、宁夏、上海、辽宁、北京、西藏、河南、广东等区域的留存额度对区域内发债城投企业的有息债务保障程度较好;而重庆、内蒙古、天津、湖南的保障程度较低,置换债空间受限。
关键信息
各区域发债情况
| 区域 | 2018年新增债规模(万亿) | 增速(%) |
|---|---|---|
| 江苏 | 超过1000亿元 | 高于全国 |
| 河北 | 超过1000亿元 | 高于全国 |
| 广东 | 超过1000亿元 | 高于全国 |
| 山东 | 超过1000亿元 | 高于全国 |
| 浙江 | 超过1000亿元 | 高于全国 |
| 河南 | 超过1000亿元 | 高于全国 |
| 贵州 | 发行规模较小 | 高于全国 |
| 辽宁 | 发行规模较小 | 高于全国 |
| 宁夏 | 不足200亿元 | 低于全国 |
| 西藏 | 不足200亿元 | 低于全国 |
各区域债务余额占比
| 区域 | 2018年债务余额(万亿) | 占比(%) |
|---|---|---|
| 江苏 | 1.33 | 7.07 |
| 山东 | 未公布 | 6.14 |
| 浙江 | 未公布 | 5.50 |
| 广东 | 未公布 | 5.30 |
| 青海 | 未公布 | 不足1% |
| 宁夏 | 未公布 | 不足1% |
| 西藏 | 未公布 | 不足1% |
各区域债务余额增速
| 区域 | 2018年债务余额增速(%) |
|---|---|
| 西藏 | 高于20% |
| 河北 | 高于20% |
| 重庆 | 高于20% |
| 山西 | 高于20% |
| 甘肃 | 高于20% |
| 江西 | 高于20% |
| 贵州 | 负增长 |
| 新疆 | 不到10% |
| 四川 | 不到10% |
| 陕西 | 不到10% |
| 上海 | 不到10% |
| 辽宁 | 不到10% |
各区域留存额度与保障程度
| 区域 | 债务留存额度(万亿) | 保障程度 |
|---|---|---|
| 北京 | 3860亿 | 较好 |
| 上海 | 超过2000亿 | 较好 |
| 广东 | 超过2000亿 | 较好 |
| 河南 | 1743亿 | 较好 |
| 江苏 | 1483亿 | 较好 |
| 浙江 | 1119亿 | 较好 |
| 西藏 | 不足100亿 | 较低 |
| 山西 | 不足100亿 | 较低 |
| 天津 | 不足100亿 | 较低 |
| 湖南 | 不足100亿 | 较低 |
结论
置换债的发行空间与地方财政状况、债务余额、负债率及留存额度密切相关。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南等地具备较大的置换债发行空间,而西藏、山西、天津、湖南等地受限较大。未来置换债的发行将更侧重于那些债务压力较大、财政收入较低的区域,以进一步减轻地方利息负担,优化债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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