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融资租赁行业信用观察_24页_1mb
报告摘要
2020年上半年融资租赁行业信用观察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20年上半年,融资租赁行业受到新冠疫情、监管政策调整及会计准则变化的影响,行业主体数量增速放缓,业务余额首次出现下降。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但随着政策放宽和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渠道逐步拓宽,包括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此外,行业政策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公司需遵守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如杠杆倍数、集中度管理等。
主要观点
-
行业运行情况:
- 受多种因素影响,行业主体数量增速放缓,业务余额出现负增长。
- 金融租赁公司虽主体数量少,但业务规模占比最高;外商租赁公司数量最多,但业务体量与数量不匹配。
-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具有明显的“类信贷”特征,业务差异化程度低,竞争激烈。
- 融资租赁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不利于风险分散。
-
融资渠道与成本:
-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仍以银行借款为主,但直接融资方式逐步增多。
- 金融租赁公司因持牌优势,融资渠道更广泛,融资成本较低。
- 非结构化融资产品中,AAA级债券占比高达85.24%,发行利率和利差较上年有所下降。
- 商租公司与金租公司在相同主体评级下,融资成本存在差异,反映投资者对商租公司的认可度不一。
-
政策影响:
- 2020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业务范围、融资渠道、资产质量分类、准备金制度、集中度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成为重要的直接融资方式,有助于提高融资租赁公司的负债管理能力。
- 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因集中度和杠杆水平要求,面临资本补充压力。
关键信息
行业运行数据
-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截至2020年6月末,约为12151家,较上年底增加21家。
- 金融租赁公司:71家,较上年末增加1家。
- 内资租赁公司:409家,较上年末增加6家。
- 外商租赁公司:11671家,较上年末增加14家。
- 业务余额:截至2020年3月末,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4680亿元,较2019年末下降约2.80%。
融资渠道与规模
- 债券发行规模:2020年上半年合计2626.68亿元,较2019年下半年下降14.14%,但较上年同期增长5.54%。
- 结构化与非结构化产品:结构化产品占比49.18%,非结构化产品占比50.82%。
- 非结构化产品发行情况:
- 共发行170支,其中超短期融资券82支,私募债和定向工具合计40支。
- 商租公司发行规模占主导,金融租赁公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
主体评级调整
- 主体级别变化:共有5家融资租赁公司主体级别发生变化,其中3家调升,2家调降。
- 主要调升公司:中建投租赁、大唐租赁。
- 主要调降公司:中信富通租赁、山东晨鸣租赁。
债券利率与利差分析
- 非结构化产品利率和利差:在相同期限和主体评级下,2020年上半年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利率和利差较上年有所下降。
- 利差差异:1年期AA+主体评级债券的利差和发行利率差异最大。
- 金租与商租对比:在相同主体评级下,金租公司发行利率和利差普遍低于商租公司,但有例外情况。
行业政策解读
- 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公司可开展融资租赁、租赁、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交易咨询等业务。
- 租赁物范围:需为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产生收益的固定资产。
- 负面清单:禁止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通过网络借贷或私募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等。
- 关联交易管理:需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独立、定价公允。
- 资产质量分类与准备金制度:需建立资产质量分类制度,及时计提准备金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 监管指标:
- 租赁资产比重不低于总资产的60%。
- 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
-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
-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 单一股东关联度不得超过其出资额。
分类清理与处置
- 正常经营类:依法合规经营的公司,需接受监管审核。
- 非正常经营类:包括“失联”和“空壳”公司,需整改。
- 违法违规经营类: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需依法处罚或取缔。
- 会商机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需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控制公司登记注册。
结论
2020年上半年,融资租赁行业在政策监管、融资渠道、主体评级和行业竞争等方面呈现出显著变化。政策的出台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提高透明度和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也对部分公司带来资本补充压力。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和直接融资的增加为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但融资成本的分化也反映出行业内部的不均衡。未来,融资租赁行业需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风控能力,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