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处置和回收情况研究_21页_1mb
报告摘要
2020年度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处置和回收情况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2020年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事件持续发生,违约处置方式逐渐多元化,市场化程度有所提升。违约处置主要涉及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债务重组和自筹资金等方式。整体违约回收率维持较低水平,约为10.65%,较2019年进一步下降。违约回收期限普遍较长,回收效率有待提高。
主要观点
1. 违约处置方式多元化,破产重整成为主流
- 破产重整:2020年采用破产重整方式的发行人达30家,涉及95期债券,数量显著增加。合并重整和预重整案例也有所增加,如力帆控股和力帆股份的合并重整案例,以及多家公司采用预重整方式。
- 破产和解:2020年出现首例成功通过破产和解方式进行违约处置的案例,即西王集团,其和解方案涉及多种清偿方式,为后续案例提供借鉴。
- 破产清算: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或重整失败转为破产清算,如铁牛集团和富贵鸟。
2. 债务重组与自筹资金方式有所增加
- 债务重组:部分发行人通过展期、折价兑付、变更债权形式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如巴安水务和永城煤电。
- 自筹资金:部分发行人依靠自身资金或第三方代偿进行违约处置,但数量较以往有所减少。
3. 回收率分化明显,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差异显著
- 国有企业:违约债券回收率下降至15.04%,较2019年下降明显,主要因破产重整周期长、不确定性大。
- 民营企业:回收率略有上升,但仍显著低于国有企业。
- 上市公司:回收率上升至9.08%,非上市公司回收率下降至10.90%。
4. 地区与行业回收情况分化
- 地区:山西、广西、内蒙古等地区回收率较高,而辽宁、浙江、安徽等地区回收率为0。
- 行业:酒店、燃气、建材等行业回收率较高,而材料、电力等21个行业回收率为0。
5. 回收期限普遍较长,破产重整与债务重组周期最长
- 回收期限在1年以上的违约债券最多,占37期,主要为采用破产重整和债务重组方式。
- 自筹资金和第三方代偿方式回收时间相对较短。
关键信息
- 违约发行人与债券数量:2020年共有45家发行人发生违约,涉及149期债券。
- 违约回收情况:截至2020年末,共有22期债券实现全部回收,38期部分回收,223期未回收。
- 政策支持:2020年监管层出台多项政策,包括《证券法》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议纪要》等,旨在完善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市场化程度。
建议
- 提高司法处置保障水平:简化破产司法程序,提高处置效率,明确债权人的权利和地位,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 健全投资人保护制度:完善受托管理人制度,明确其在诉讼调解中的实质谈判权;优化债券持有人会议机制,提高其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违约处置信息的透明度,细化信息披露规则,规范违约债券的披露流程和内容。
- 完善违约债券交易机制:统一不同交易场所的违约债券转让规则,拓宽市场化退出渠道,适当放宽合格投资者准入,改善债券流动性。
图表与数据
- 图1:2014-2020年违约处置方式发行人分布情况
- 图2:2020年破产重整处置进程情况
- 图3:2020年末违约债券回收情况
- 图4:不同企业性质发行人违约债券回收率
- 图5:上市与非上市公司违约债券回收情况
- 图6:各地区违约债券回收率
- 图7:各行业违约债券回收率
总结
2020年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但整体回收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且存在地区与行业分化现象。建议通过加强司法保障、健全投资人保护、完善信息披露和交易机制,推动我国债券市场风险化解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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