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0-联合资信-2020年度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处置和回收情况研究_21页_1mb
报告摘要
2020年度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处置和回收情况总结
核心内容
2020年,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事件持续发生,违约处置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市场化程度逐步提升。违约处置方式主要包括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债务重组和自筹资金等。整体违约回收率维持较低水平,约为 10.65%,较2019年进一步下降,且回收期限普遍较长。不同企业性质、地区和行业的违约债券回收情况存在显著分化。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2020年违约处置情况分析
- 违约处置方式多样化:破产重整成为最主要的违约处置方式,涉及30家发行人、95期债券,且数量较上年显著增加。破产和解首次出现成功案例,破产清算和债务重组案例也有所增加。
- 破产重整进程提升:2020年破产重整案例数量和涉及债券期数均上升,但受程序复杂、不确定性高、求偿难度大等因素影响,整体效率仍待提高。
- 合并重整与预重整案例增多:重庆力帆控股及其关联企业、河南众品食业等案例采用合并重整或预重整方式,提高重整效率并保护债权人利益。
- 自筹资金使用减少:2020年仅3家发行人采用自筹资金方式,较以往有所减少,反映出市场化出清趋势增强。
- 场外兑付仍存在争议:部分发行人采用场外兑付方式缓解流动性压力,但缺乏透明度,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违约债券回收情况及特征
- 整体回收率偏低:截至2020年末,公募债券市场违约回收率为 10.65%,较上年下降。
- 回收期限普遍较长:已回收的违约债券中,回收期限为1年以上的占大多数,反映出违约处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 企业性质差异明显:
- 国有企业回收率下降:涉及56期债券,回收率 15.04%,较上年下降。
- 民营企业回收率略有上升:涉及221期债券,回收率 6.72%,但仍显著低于国有企业。
- 上市公司回收率上升:涉及77期债券,回收率 9.08%,较上年提升。
- 地区分化严重:山西、广西、内蒙古等地区回收率较高,达 100% 或 92.68%;辽宁、浙江、安徽等地区回收率为 0%。
- 行业差异显著:酒店、燃气、建材等行业回收率较高,部分行业如材料、电力等回收率为 0%。
三、违约处置政策与制度建设
- 政策支持加强:2020年我国出台多项政策,包括《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议纪要》等,旨在完善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市场化、法治化水平。
- 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发布统一了信息披露标准,提升了市场透明度,但仍需细化规则与法律责任。
- 违约债券交易机制优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分别推出违约债券转让规则,促进流动性改善,但交投活跃度仍较低。
- 打击“逃废债”力度加大: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如华晨汽车和永煤违约后出台相关措施,强化了对债务人资产划转的约束。
建议
- 提高司法处置效率:简化破产程序,明确债权人权利,完善破产管理人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以提高债权人利益保护水平。
- 健全投资人保护机制:优化受托管理人制度,赋予其更多实质谈判权;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提升其法律效力与执行力。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细化违约处置信息披露规则,增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 完善违约债券交易机制:统一不同市场的转让规则,拓宽市场化退出渠道,培育专业投资者队伍,改善债券流动性。
- 加强监管协调与制度保障:强化对“逃废债”行为的惩戒,确保资产划转制度的约束力,提升市场公平与秩序。
总结
2020年我国公募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方式更加市场化,但整体回收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回收周期较长。不同企业、地区和行业的违约回收情况差异显著,反映出债券市场风险化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随着政策制度的不断健全,违约处置的法治化与透明化水平有所提升,但司法效率、投资人保护及信息披露质量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来,需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法治化的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与流动性,以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