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3-招商证券-电力行业_优先股试点办法出台_利好行业发展_14页_496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优先股试点对电力行业的影响分析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分析了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3月21日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并探讨了优先股试点对电力行业的影响。重点包括优先股的发行条件、特点、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以及重点公司推荐和风险提示。
主要观点
1. 优先股试点的背景与意义
- 优先股是国际通行的股份种类,试点有助于深化股份制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 为发行企业、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带来多重好处,包括提供新的融资渠道、稳定投资回报、丰富证券品种等。
2. 优先股的特点
- 股息分配与清偿优先:优先股股东在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上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 固定股息率:优先股股息率固定或按计算方法确定,未分配股息可累积至下一会计年度。
- 无表决权:一般情况下无表决权,但在特定情况下可恢复表决权。
- 交易转让:优先股可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平台交易或转让。
3. 优先股发行条件
- 上市公司可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非公开发行。
- 公开发行优先股需满足“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或“普通股为上证50成分股”等条件。
-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需满足“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要求。
关键信息
1. 优先股试点办法内容
- 发行范围: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均可发行优先股。
- 发行方式:可一次核准分次发行,且非公开发行可采用储架发行。
- 票面股息率: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回购与转换:优先股可被回购,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可转换优先股被严格限制。
2. 电力行业发行优先股的潜力
- 盈利能力强:电力行业毛利率和ROE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负债率高:电力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优先股有助于降低财务风险。
- 估值较低:电力行业PE和PB处于较低水平,优先股融资更具吸引力。
- 适合非公开发行:电力行业虽未进入上证50指数,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符合其融资需求。
3. 重点公司推荐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产负债率 | PB | 毛利率 | 大股东持股比例 |
|---|---|---|---|---|---|
| 1 | 华电国际 | 80.6% | 1.03 | 23.4% | 44.2% |
| 2 | 大唐发电 | 77.9% | 1.14 | 27.7% | 31.1% |
| 3 | 国电电力 | 74.0% | 1.07 | 27.6% | 52.4% |
| 4 | 华能国际 | 71.6% | 1.13 | 23.1% | 36.1% |
4. 优先股的双重属性
- 股票属性:优先分配利润和剩余财产,享有表决权(在特定情况下)。
- 债券属性:股息固定,不参与剩余利润分配,风险低于普通股。
行业影响与建议
- 对电力行业:优先股可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财务结构,满足融资需求。
- 对普通股股东:优先股发行有助于提升普通股估值,实现价值回归。
- 对投资者:优先股提供稳定收益,适合长期投资者。
- 对市场风格:优先股试点将推动市场风格向蓝筹价值股转移。
风险提示
- 优先股试点推进缓慢。
- 煤价大幅反弹可能影响火电企业盈利能力。
- 河流来水偏少可能影响水电企业收益。
附件信息
-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共9章70条,明确了优先股的发行、交易、回购等各项规则。
- 合格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企业法人、合伙企业、QFII、RQFII等。
- 报告强调分析师承诺、投资评级定义和重要声明,以保证报告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总结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电力行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工具,有助于降低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推动并购重组。电力行业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和较低的估值水平,具备优先股发行的条件,且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符合其需求。报告建议重点关注具备较高负债率、盈利能力和较低估值的电力企业,如华电国际、大唐发电、国电电力和华能国际。同时,也提醒了市场可能面临的煤价反弹和来水不足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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