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_6页_265kb
报告摘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的通知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旨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强化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效率性。
主要支持方向
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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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1: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
- 支持范围: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车规级芯片,以及在广东省内芯片代工产线流片的芯片。
- 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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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2:硅能源产业化项目
- 支持范围:硅能源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产品及相关材料。
- 申报指引详见附件2。
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 方向3: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
- 支持范围:新型储能产业链产业化项目。
- 申报指引详见附件3。
申报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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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要求:
- 必须是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 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 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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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要求:
- 项目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实施。
- 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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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与绩效要求:
- 项目已经完工,且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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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持限制:
- 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
- 项目只能由一个申报主体申报,不允许联合申报。
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需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发布申报通知或指南。
- 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通过“粤财扶助平台”提交材料。
- 系统填报完成后,需下载纸质材料报送属地主管部门,申报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二)项目评审
- 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论证。
- 评审方式包括内部集体研究、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
- 评审通过的项目需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审核。
- 评审材料需于6月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结论、汇总表、申报材料、评审材料、预算绩效目标表等。
(三)项目入库
- 项目需在粤财扶助平台完成审核,并在数字财政系统填报入库。
- 未完成审核及入库的项目不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资金分配
- 资金分配依据项目入库情况、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资金使用情况。
- 鼓励省市县(区)联合支持项目。
(五)监督管理
- 项目单位需积极配合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 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低或差的地市,下年度可能减少或不安排专项资金。
- 对不配合检查或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将依法处理,并限制其未来资金申请资格。
- 奖补资金仅可用于生产性支出,如设备、软件、材料、产品及第三方服务,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差旅、会务、基建等日常事务性支出。
关键信息
- 发布机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2023年5月4日
- 文号: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
-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倡 020-83134730,吴跃前 020-83135986
- 电子邮箱:gddzxxc@gdei.gov.cn
- 申报平台: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
附件列表
| 序号 | 附件名称 |
|---|---|
| 1 | 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申报指南.doc |
| 2 | 硅能源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
| 3 | 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
| 4 | 申报材料清单.doc |
| 5 | 封面.doc |
| 6 | 申报函及项目申报声明.doc |
| 7 | 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申报表.doc |
| 8 | 硅能源产业化项目申报表.doc |
| 9 | 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申报表.doc |
| 10 | 项目完工证明.doc |
| 11 | 审计报告模板.doc |
| 12 | 项目实施说明书.doc |
| 13 |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
| 14 | XX市项目汇总表.xls |
| 15 | 地市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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