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营口华源热力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_134页_5mb
报告摘要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专项计划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旨在通过将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热力”)的供热合同债权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该计划通过多种信用增级措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采用结构化分层方式对资产进行管理与分配。
主要观点
- 专项计划目的:接受委托人委托,通过专项计划文件规定的方式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支付收益。
- 信用增级方式:包括优先级/次级产品结构化分层、超额现金流覆盖、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义务及保证人担保。
- 资产支持证券结构:总份数为4,400,000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4,180,000份,次级为220,000份。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设有预期收益率,分别为5.2%、5.9%、6.5%、6.8%,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 现金流分配机制:计划管理人根据《计划说明书》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按顺序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收益,剩余资金支付给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 风险揭示:专项计划不保证一定盈利或最低收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且资产支持证券不构成管理人或其他机构的负债。
关键信息
一、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专项计划名称: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计划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监管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基础资产:华源热力基于供热合同的收费权,包括供热费及从权利。
- 募集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418,000,000元,次级为22,000,000元,合计440,000,000元。
二、专项计划交易结构
- 资产转让:计划管理人依据《基础资产转让协议》将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划拨至原始权益人指定账户,用于购买基础资产。
- 差额补足:原始权益人承诺在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无条件补足差额。
- 保证担保:保证人对原始权益人的差额补足义务及基础资产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现金流管理:监管银行负责收取供热费并管理资金,确保安全。专项计划资金通过监管账户归集后,由托管人进行管理并按期分配。
三、原始权益人情况
- 公司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2000万元
-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何英军
- 注册地址:鲅鱼圈区平安大街中段西侧
- 主营业务: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提供供热及相关服务,包括热费收缴。
- 供热区域:鲅鱼圈区,供热面积达1245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628万平方米。
- 财务状况:
- 资产负债率:2015年3月为71.12%,2014年为63.63%,2013年为79.38%,2012年为110.86%。
- 流动比率:2015年为0.92,2014年为0.37,2013年为0.57,2012年为0.47。
- 速动比率:2015年为0.91,2014年为0.36,2013年为0.56,2012年为0.47。
- 盈利能力: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均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受政府定价影响。
四、信用增级方式及触发顺序
- 优先级/次级分层: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之前分配。
- 超额现金流覆盖:在三种压力测试情景下,现金流覆盖倍数均高于1.16倍。
- 差额支付:原始权益人在资金不足时需补足差额。
- 保证担保:保证人对差额支付及基础资产回购提供担保。
- 触发顺序:详见第七章,但优先级/次级分层优先于其他增信方式。
五、资产支持证券的取得与转让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源热力全额认购,不得转让,除非法院裁定或计划管理人书面同意。
六、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间与重要时间点
- 存续期间: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至终止日。
- 重要时间点:
- 缴款截止日:以实际发生日期为准。
- 专项计划设立日:以实际发生日期为准。
- 权益登记日:分别为2017年1月3日、2018年1月3日、2019年1月3日、2020年1月3日。
- 兑付日:分别为2017年1月4日、2018年1月4日、2019年1月4日、2020年1月4日。
- 时间顺延:如遇法定节假日,权益登记日或兑付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七、合格投资者与销售方式
- 合格投资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 推广方式: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直销和代理推广相结合。
八、风险与防范措施
- 风险揭示:专项计划不承诺收益,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风险防范:
- 原始权益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专项计划设置加速清偿机制,以应对基础资产无法回收等风险。
总结
该专项计划通过结构化分层、超额现金流覆盖、差额支付及担保等信用增级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相对安全的投资环境。华源热力作为原始权益人,负责供热服务及收费,其财务状况虽有亏损,但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和市场份额。投资者需注意,资产支持证券不构成管理人或托管人的负债,且不保证收益。该计划为合格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参与供热资产证券化的渠道,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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