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供热集团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风险揭示书_7页_546kb
报告摘要
长春供热集团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风险揭示书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长春供热集团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揭示书》旨在向认购人全面披露该专项计划可能涉及的各种风险,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决策。该专项计划由长春供热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转让供热合同债权形成资产支持证券,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流通。
二、主要风险类型及内容
(一)基础资产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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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
- 土地证不全,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原始权益人资产负债率偏高(2013年为92.57%),连续三年亏损,盈利能力弱,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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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预测风险:
- 基础资产现金流受供热面积、价格调整、停供面积、违约率等因素影响,若出现不利波动,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资金回收。
(二)资产支持证券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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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级措施风险:
- 特定原始权益人需在资金不足时补足差额,若其无法履约,将影响优先级证券的兑付。
- 保证人需在特定原始权益人违约时承担担保补足及回购义务,若保证人违约,同样影响优先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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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
- 利率风险:市场利率上升可能导致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价格下跌。
- 购买力风险:通胀可能削弱现金流的实际购买力。
- 再投资风险:若市场利率下降,资金再投资收益可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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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仅可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定向流通,交易对手有限,可能面临难以及时变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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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风险:
- 评级机构的评级仅为预测性判断,不构成投资建议,可能因情况变化而调整评级,影响证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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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风险:
- 转让需在合规范围内进行,若系统不完善或投资者数量超限,可能导致转让失败。
(三)专项计划管理相关风险
- 管理人违约风险:管理人若违反法规或计划文件,可能导致资质取消或交易暂停,影响兑付。
- 托管人违约风险:托管人若违规,可能影响资金安全及收益分配。
- 账户管理风险:专项计划账户可能被挪用或冻结,影响资金安全。
- 监管银行违约风险:
- 非公建用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若未按时划入热费资金,可能影响专项计划资金流入。
- 公建用户监管银行(长春农商行重庆路支行)同理,若违约将影响资金回收。
(四)其他风险
- 政策与法律风险:相关法律制度尚不明确,未来政策变化可能影响专项计划。
- 税收风险:未来税法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需额外缴税,相关方不承担补偿责任。
- 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政治或经济因素可能对专项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 技术风险:系统故障可能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 操作风险:操作失误或违规可能引发风险。
三、特殊风险揭示
-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特定原始权益人已将其应收账款质押给浦银金融租赁,若未解除质押,可能影响基础资产转让的合法性。
- 特许经营权风险:特定原始权益人未取得供热特许经营权,若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丧失该权利,将影响供热服务合法性,进而影响收益。
- 公建用户划款风险:公建用户若未按约定划款,可能导致资金不到位,影响专项计划现金流。
四、风险承担说明
- 若管理人、托管人违反约定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 若因管理人、托管人正常履行职责导致损失,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 风险揭示仅为列举性质,未涵盖所有潜在风险,投资者需自行评估。
五、认购人声明
认购人需承诺:
- 符合合格投资者资质要求;
- 已充分阅读并理解《计划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内容;
-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与损失;
- 知悉《认购协议》中关于收益预测及风险提示的条款。
认购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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