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7-上交所-_洛阳钼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_9页_254kb
报告摘要
洛阳钼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结
本细则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适用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的与依据
- 目的是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文件。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主任由董事会委任,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辞职或免职时资格自动丧失。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
- 职责包括建议薪酬结构、考虑同类公司水平、董事会授权事项,以及确保薪酬公平合理。
- 可咨询董事长、总裁,并获取独立专业意见。
会议管理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
- 会议通知提前14天发出,讨论议题等。
- 表决需过半数委员同意通过,委员每人一票,需出席会议。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签署生效,保存十年以上。
- 会议记录包括日期、出席人员、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 若与相关法律冲突,以较高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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