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华懋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_5页_183kb
报告摘要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薪酬政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主要观点
- 设立目的:建立完善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委员会构成: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确保独立性和专业性。
- 决策机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出的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批准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考核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表现、创新能力、创利能力等,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
- 议事规则:明确会议召开程序、出席人数、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要求,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透明高效。
- 保密义务:所有委员需对会议内容及决策结果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关键信息
人员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任,但若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失去资格。
职责权限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
- 审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 董事会对薪酬方案有否决权,若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 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批准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决策程序
- 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及被考评人员资料,协助委员会决策。
- 考核程序包括:述职、自我评价、绩效评价、薪酬建议与表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需报董事会审议。
议事规则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 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确保沟通效率。
-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秘书保存,并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
- 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附则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按最新规定执行。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总结
本工作细则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职责、决策流程及议事规则提供了详细规范,确保薪酬与考核制度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通过独立董事的参与,增强了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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