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房地产_公司法修正直接利好现金流充足的公司_房企回购积极性提升_17页-1mb
报告摘要
公司法修正对房企股价稳定的影响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公司法修正案》对股份回购规定进行了重大修改,对A股上市房企的股价稳定策略产生了积极影响。修正案明确了库存股制度,允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和可转换债券转换,同时简化了回购决策流程,使A股回购操作更加便利和高效,向H股趋同。这些变化对经营性现金流充足的房企尤为利好,有助于其通过回购稳定股价,增强市场信心。
主要观点
- 回购优于增持:回购是由公司使用账上现金购回股份,体现了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财务实力,因此对股价的稳定作用更强。相比之下,增持是股东、高管或员工的个人行为,虽也有稳定作用,但不如回购显著。
- 历史案例表现良好:A股主流房企中,万科和新湖中宝曾实施回购并注销股份,效果明显。此外,多数房企在股价被低估时进行增持,且增持后6个月内有明显正收益,说明房企对自身价值判断准确。
- 近期房企回购与增持意愿增强:2018年10月,A股主流房企中已有三家(新城控股、阳光城、新湖中宝)公告回购预案,数量超过历史总和。阳光城和新城控股同时推出三项股价稳定措施,包括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高管增持、回购预案,显示出积极的市场信号。
- 回购新规提升房企股价稳定能力:修正后的公司法允许上市公司在账上有现金时进行回购,且库存股制度的建立使得房企在股价低迷时更灵活地进行回购操作,从而引导股价回归基本面,提升投资者信心。
关键信息
回购与增持的对比
| 项目 | 增持 | 回购 |
|---|---|---|
| 主体 | 股东、高管、员工 | 上市公司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公司可分配盈余和资本公积 |
| 作用 | 增强市场信心 | 增强市场信心、减少流通股数量、提升每股盈利 |
| 效果 | 需警惕“忽悠式增持”风险 | 对股价稳定效果更强,是公司体现价值的重要方式 |
回购新规主要内容
- 建立库存股制度:允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和可转换债券转换。
- 简化回购决策流程:部分情形下可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 提高回购额度与延长库存股存续时间:允许公司持有不超过10%的库存股,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投资建议
- 重点推荐:阳光城(000671,买入)、新城控股(601155,买入)。
- 同时推荐:中南建设(000961,买入)、华夏幸福(600340,买入)、新湖中宝(600208,买入)。
- 建议关注:荣盛发展(002146,未评级)。
风险提示
- 销售大幅低于预期:楼市进入需求收缩期,销售增长可能不达预期,影响房企周转和盈利能力。
- 政策调控严厉程度高于预期:若房价进一步上涨,可能引发更严格的调控政策。
- 利率明显上升:低利率环境对房地产市场有利,若利率上升将对市场量价产生负面影响。
投资评级标准
| 投资评级 | 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 |
|---|---|
| 买入 | >15% |
| 增持 | 5%~15% |
| 中性 | -5%~5% |
| 减持 | < -5% |
| 未评级 | 不在研究覆盖范围内 |
| 暂停评级 | 存在利益冲突或重大不确定性 |
图表目录(摘要)
- 表1:上市公司通过增持和回购两类手段维定公司股价
- 表2:增持与回购两类手段比较
- 表3:A股主流房企历史上全部增持案例效果一览
- 表4:2018年房企回购情况一览表
- 表5:2018年房企控股股东增持情况一览表
- 表6:2018年房企高管增持情况一览表
- 表7:2018年房企倡议员工增持情况一览表
- 表8:本次修正增加了两种回购情形
- 表9:本次修正允许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回购
- 表10:本次修正提高回购额度、拉长库存股存续时间
- 表11:A、H股回购规定比较
结论
公司法修正案为房企提供了更灵活、更高效的回购手段,有助于稳定股价,增强市场信心。现金流充足的房企将更受益于新规,特别是在市场非理性下跌时,可通过回购措施引导股价回归基本面,提升投资价值。投资者可关注已推出回购和增持举措的房企,但需注意市场销售、政策调控和利率变动等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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