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棚改专题研究_如何看待政府购买棚改模式取消__9页
报告摘要
如何看待政府购买棚改模式取消?总结
核心内容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的取消标志着棚改融资方式的重大调整。此前,该模式通过政府与融资平台签订协议,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政府按项目支出逐年纳入财政预算并支付资金,实现资金平衡。然而,随着监管政策收紧,该模式已被逐步淘汰,棚改融资转向其他方式,如PPP模式和地方政府专项债。
主要观点
-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的取消:2019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被取消,标志着棚改融资方式从隐性债务向显性债务的转变。
- PPP模式的局限性:尽管PPP模式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替代方案之一,但其存在资金需求大、流程复杂、操作周期长等问题,难以满足棚改项目的资金需求。
- 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兴起:专项债作为棚改融资的新工具,其发行规模在2018年已突破3100亿,成为棚改资金的重要来源。
- 资金缺口问题:即使专项债成为主要融资方式,仍存在近6000亿的资金缺口,这表明棚改资金需求依然庞大,单一融资方式难以支撑。
关键信息
1.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
- 定义:政府作为买方,与融资平台签订协议,平台通过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融资,政府按项目支出逐年纳入财政预算并支付购买资金。
- 流程:政府支付购买资金 → 融资平台融资 → 资金用于棚改项目 → 融资平台归还贷款 → 政府支付资金,实现资金平衡。
- 政策背景:该模式始于2015年,通过国发【2015】37号文等政策推动,但在地方层面因预算管理不规范,导致隐性债务问题。
2. 政府购买服务取消后,棚改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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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 定义: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棚改项目的投融资与建设。
- 缺陷:
- 资金约束:财政支出责任不得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难以满足棚改大体量资金需求。
- 流程复杂:需经历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五个阶段,操作周期长,流程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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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
- 定义:政府发行用于棚改的专项债券,以土地出让收入、配套商业收入等为还款来源。
- 现状:
- 2018年专项债发行规模突破3100亿,发行高峰集中在8-9月。
- 主要发行地区为山东、安徽、江西、江苏、湖北。
- 局限性:
- 资金错配:部分项目缺乏稳定的还款来源,难以满足专项债要求。
- 限额管理:专项债在四大类政府债券中占比不高,未来发行空间有限。
3. 明年棚改资金需求与融资方式
- 资金需求:预计2019年棚改投资规模约为1.3万亿。
-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贷款、专项债、商业银行贷款、财政拨款和平台棚改债。
- 专项债占比:2018年专项债与政策性银行贷款合计占比达90%,预计2019年专项债配额为6000亿,仍有约6000亿的资金缺口。
- 政策支持:2019年专项债限额预计新增至少2万亿,但受限于发行结构和地方财政状况,其实际效果仍有待观察。
4. 存量棚改债与专项债的关系
- 替代与并行:在政府购买服务取消后,专项债与平台棚改债可能并行存在,而非完全替代。
- 平台棚改债的必要性:对于现金流稳定、偿债资金来源明确的发债主体,平台棚改债仍具操作空间,其信用资质受影响较小。
- 风险提示:棚改政策变动、专项债发行规模超预期等风险需关注。
结论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的取消对棚改融资方式带来重大影响,促使棚改资金来源转向更规范的专项债模式。然而,专项债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完全覆盖棚改资金需求,因此,平台棚改债仍可能在特定条件下作为补充融资方式。未来棚改融资需在政策支持与地方财政能力之间寻求平衡,确保项目可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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