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_225页_61mb
报告摘要
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详细描述了专项计划的设立目的、交易结构、信用增级方式、风险提示及各参与方的职责和关系。该专项计划旨在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将周口天然气的供气合同债权转化为可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吸引合格投资者参与。
产品特性与主要风险提示
产品结构
- 专项计划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周口燃气01至05)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分别为0.85亿元、1.0亿元、1.0亿元、1.05亿元、1.1亿元,总规模为5.0亿元。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0.4亿元,由周口天然气全额认购。
收益支付安排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兑付日支付上一计息期间的预期收益。
- 在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及其前一个兑付日,分别支付本金的40%和60%。
分配顺序
- 每期资金分配顺序为:税费、费用、优先级收益、优先级本金、次级收益。
- 若账户余额不足,原始权益人及亿星实业需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信用增级方式
- 优先级/次级分层结构;
- 基础资产现金流超额覆盖(1.2倍);
- 原始权益人及亿星实业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 中合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原始权益人履行基础资产回购义务。
主要风险
- 主体和信用风险:原始权益人破产、收款账户被查封、基础资产现金流混同、差额补足义务人履约能力不足、保证人信用风险。
- 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风险:受上游供应、客户购气量、价格调整、客户行为变化等因素影响。
- 管理操作风险: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等操作失误或违规。
- 评级风险:评级机构可能撤销或降低评级。
- 宏观环境风险:利率、通胀等对收益的影响。
- 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及时转让。
- 政策与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或政策变动可能影响收益。
- 税务风险:税收政策变化可能增加税负。
- 其他风险:技术、操作、不可抗力等。
专项计划参与方
原始权益人
- 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周口天然气)
- 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亿星实业)
计划管理人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与监管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
-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支持证券基本信息
|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 | 面值(元) | 发行方式 | 份数 | 信用评级 |
|---|---|---|---|---|
| 周口燃气01 | 100 | 面值发行 | 850,000 | AAA |
| 周口燃气02 | 100 | 面值发行 | 1,000,000 | AAA |
| 周口燃气03 | 100 | 面值发行 | 1,000,000 | AAA |
| 周口燃气04 | 100 | 面值发行 | 1,050,000 | AAA |
| 周口燃气05 | 100 | 面值发行 | 1,100,000 | AAA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100 | 面值发行 | 400,000 | 未评级 |
专项计划流程与时间安排
基础资产
- 包括周口天然气与特定用户签订的供气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
- 特定用户包括周口城区居民、公福用户(不含卡表用户)、项城天然气、沈丘汇鑫、商水博能、淮阳博能、太康潜能等。
- 特定期间为每六个月,从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时间节点
- 缴款截止日:2015年12月17日
- 专项计划成立日:2015年12月18日
- 权益登记日:2016年5月31日、2016年11月30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11月30日、2018年5月31日、2018年11月30日、2019年5月31日、2019年11月30日、2020年5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
- 兑付日:2016年6月1日、2016年12月1日、2017年6月1日、2017年12月1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12月1日、2019年6月1日、2019年12月1日、2020年6月1日、2020年12月1日
- 差额补足义务通知日:R-16日(即兑付日前16日)
- 差额补足支付日:R-13日(即兑付日前13日)
- 差额资金核算日:R-12日(即兑付日前12日)
- 担保通知日:R-11日(即兑付日前11日)
- 担保机构划款日:R-6日(即兑付日前6日)
- 资金确认日:R-5日(即兑付日前5日)
- 分配日:R-1日(即兑付日前1日)
- 兑付日:R+1日(即兑付日后1日)
资金划转流程
- 每月5日为专项计划收款日,原始权益人及下游用户将供气费划入监管账户。
- 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在每月5日将监管账户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 在初始核算日(R-17日),托管人核对账户资金是否足够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1.2倍。
- 若资金不足,计划管理人通知差额补足义务人履行补足义务,直至账户资金达到1.2倍。
- 若保证人需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应在担保机构划款日(R-6日)前将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 分配日(R-1日)计划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进行税费、费用、优先级收益和本金的分配。
- 若账户余额超过1,000万元,超出部分用于偿付保证人或分配给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
专项计划目的与合法性质
- 专项计划设立目的是通过购买基础资产,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支付收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
- 投资者需为合格投资者,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 投资者可合法受让或取得资产支持证券,享有收益并承担风险。
推广与登记
- 推广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销与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
- 资产支持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固定收益信息平台挂牌流通。
-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结
该专项计划通过优先级/次级分层、现金流超额覆盖、差额补足及担保机制等信用增级措施,增强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偿付能力。尽管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级评级,但投资者仍需关注主体信用、现金流、管理操作、流动性及政策法律等多重风险。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及清算均需遵循严格的时间节点和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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