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观察2021年第33期(总第356期):从各省市“十四五”规划看我国区域金融的发展-20210625-中国银行-17页_661kb
报告摘要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基于各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分析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现状、部署及重点方向。通过梳理金融工作的规划内容,揭示了各省市在金融发展定位、目标、重点领域及开放改革措施上的差异与共性,旨在为理解“十四五”期间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格局提供参考。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各省市“十三五”时期金融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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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增加值占比上升
- 全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23个省市上升,其中天津上升最多(4.9个百分点)。
- 北京和上海金融业增加值占比最高(分别为19.9%和18.5%),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3%);河南、湖南、内蒙古最低(均为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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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集中度提高
- 2020年,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等5个省市金融业增加值合计占全国45.15%,前10省市合计占65.05%,比2015年提高5.82个和6.4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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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结构分化
- 社融增量大的省市,企业直接融资占比偏高;青海、内蒙古等社融增量小的省市,企业直接融资占比甚至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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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状况出现分化
- 部分省市不良贷款率上升,如甘肃、吉林、天津分别上升5.61、1.62、1.44个百分点,部分省市不良贷款率超过3%。
二、各省市“十四五”规划中的金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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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规划专章/专节
- 多个省市设立金融专章或专节,如广东、江苏、贵州等。
- 广西有3个专节,分别是“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新投融资体制”“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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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 安徽、黑龙江、海南、湖北、湖南、宁夏、西藏、辽宁、内蒙古、四川、重庆、浙江、江苏等省市在“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或“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中部署金融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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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措施与改革重点
- 金融工作既包括常规发展措施(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建设、融资渠道拓展、金融监管等),也涵盖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
- 多个省市提出建设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乡村金融、金融科技等试验区或创新中心。
三、部分省市“十四五”金融发展定位与目标
(一)发展定位
| 省市 | 金融发展定位 |
|---|---|
| 上海 | 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
| 北京 | 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全球金融科技创新中心 |
| 天津 | 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
| 广东 | 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金融强省 |
| 广西 | 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
| 云南 | 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
| 湖北 | 全国重要区域金融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碳金融中心 |
| 山东 | 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 |
| 重庆 | 西部金融中心,内陆国际金融中心 |
| 四川 | 西部金融中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 |
| 江苏 | 数字金融先行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
| 浙江 | 全国一流新兴金融中心,数字金融先行省 |
| 江西 | 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 |
| 贵州 | 西部绿色金融中心 |
(二)发展目标
- 金融业增加值:云南目标2000亿元,贵州目标1600亿元,海南目标10%以上,青海目标8.5%左右,江西目标不低于8%。
- 融资目标:广东提出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达30万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超1500家;天津提出各类上市公司达115家;黑龙江提出新增上市公司30家以上。
- 金融机构目标:广西提出中国—东盟金融城入驻300家以上金融企业;黑龙江提出设立1家民营银行。
- 金融市场指标:上海提出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2800万亿元左右。
四、重要金融领域的发展和创新
(一)科技金融
- 多个省市提出“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如上海、浙江、黑龙江、湖北、山西、四川、云南、重庆、江苏、江西等。
- 部分省市提出建设科技金融试验区,如上海建设长三角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北京在中关村创建科创金融试验区。
(二)绿色金融
- 上海、福建、广西、贵州、北京、湖北等省市均有部署。
- 主要措施包括发展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探索碳金融交易等。
- 部分省市提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如北京、福建、重庆、广西、贵州。
(三)普惠金融
- 上海、北京、吉林、贵州等多个省市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江苏专门有一节“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 措施包括信贷奖补、开发个性化金融产品、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中小企业上市、加强政银企信息对接、建设普惠金融试验区等。
(四)乡村金融
- 云南、宁夏有专门一节,广西提出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
- 主要措施包括创新农村贷款品种、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农业保险、推广移动支付等。
(五)金融科技
- 上海、浙江、北京等省市部署最为具体,如上海提出建设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浙江打造数字金融先行省,北京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
- 其他省市如重庆、江苏、山东、海南等也提出金融科技试点、监管沙盒、区块链应用等措施。
(六)其他领域
- 文化金融:北京建设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安徽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 供应链金融:天津、河南、重庆等提出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 融资租赁:天津提出建设东疆国际融资租赁聚集区。
五、各具侧重的金融开放
- 上海:全面开放,对标国际,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提升人民币国际影响力,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
- 北京:建设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推动QFLP、QDLP试点,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 广东:打造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推动跨境金融联通,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
- 海南:依托自贸港,推动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
- 重庆:建设内陆国际金融中心,推进中新金融合作,探索共建中新金融合作产业园。
-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发展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 云南: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
- 其他省份:如天津、河南、山东、黑龙江、内蒙古等提出区域性金融开放措施,包括跨境人民币业务、对日韩开放、对俄结算中心等。
六、金融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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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 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如农信社改革、地方银行改革、民营银行设立等。
- 青海推进“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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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体制改革
- 拓宽融资渠道,如推动REITs试点、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天使投资与创业投资联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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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改革
- 完善区域性资本市场,如湖北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辽宁完善股权交易中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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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管改革
- 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金融法规制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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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础设施与生态建设
- 上海探索金融税收改革、金融法治试验区、国有金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等。
- 辽宁、江苏、重庆等提出建设统一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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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联动机制
- “十四五”规划中,财税体制改革与金融体制改革常被合并部署,强调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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