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中国信通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_十四五_金融发展与改革规划的通知_58页_718kb
报告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金融发展与改革规划总结
核心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金融发展与改革规划》旨在推动全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金融有效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和内蒙古特色的区域现代金融体系,更好服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
主要观点
-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通过多层次、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增强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 防控金融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管能力,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 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金融改革,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治理能力,增强金融体系的活力与稳定性。
- 优化融资结构:推动直接融资发展,提高中长期贷款比重,提升融资渠道多样性,支持绿色金融、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等新兴领域。
- 加强金融对外开放: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俄蒙金融机构合作,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服务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
- 强化金融法治与信用建设:完善地方金融立法,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关键信息
一、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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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金融发展成果显著:
- 金融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829.2亿元增至2020年的888.9亿元,占GDP比重从4.8%提升至5.1%。
- 本外币存款余额从1.8万亿元增长至2.5万亿元,年均增幅6.79%;贷款余额从1.7万亿元增长至2.3万亿元,年均增幅6.23%。
- 保险业保费收入从395.5亿元增至740亿元,年均增幅13.35%。
- 直接融资规模突破2000亿元,达到2643.5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从26家增至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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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环境优化:
- 建立金融纠纷调解机制,设立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和纾困发展基金,累计投放资金超过90亿元。
- 实施“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构建政金企对接体系。
- 引入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
- 金融服务普惠性、精准性不足:金融资源分配不均,对农村牧区和小微企业支持不够,银企信息不对称。
- 融资结构不合理:信贷资源偏向大中型企业,信用贷款规模较小,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 金融风险防控任务繁重:地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偏低,部分企业存在股票质押、债务违约等风险。
- 地方金融体系不完善: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治理机制不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存在“小、散、弱”问题。
- 信息共享机制不畅:金融机构与金融管理部门、政府有关部门间信息共享不足,影响风险防控效率。
三、发展机遇
- 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内蒙古金融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本市场改革、金融要素市场化、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等政策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 绿色金融、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等新兴领域发展:服务绿色转型、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等战略,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 金融对外开放机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金融双向开放。
四、发展挑战
- 金融服务质效提升难:金融机构需加强与产业政策对接,增强金融产品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
- 金融风险防控压力大:产业结构调整、能源转型、债务集中到期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 金融监管复杂性增加:新型金融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等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 金融资源配置压力:支持优势产业链、基础设施、绿色产业等需要更多金融资源投入。
五、发展目标
- 金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金融业态更加丰富,金融服务能力增强,力争202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 融资结构明显改善:中长期贷款比重提升,直接融资规模扩大,普惠金融和绿色信贷增长与产业发展水平匹配。
- 金融普惠程度增强: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扩大,融资成本下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
- 金融风险有效防范:不良贷款率下降,问题金融机构及时处置,债券市场不发生违约。
- 地方金融改革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提升,公司治理优化,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
- 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政策制度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完善,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增强。
六、主要任务
(一)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 发展多层次、专业化的农牧业特色金融:支持农牧业产业链各环节,探索土地、农机具、保单等抵质押方式。
- 打造现代能源金融:推动传统能源企业转型,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完善能源金融产品体系。
- 创新绿色金融: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发展,探索碳排放权、用能权等抵质押方式。
- 建设科创金融体系:丰富科创金融产品,支持科技企业融资,推动“融资+融智”服务模式。
- 拓展普惠金融:支持“三农三牧”和民营小微企业,推广线上信贷产品,建立信用档案和征信体系。
- 建设开放金融: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促进金融双向开放。
- 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链:重点支持玉米深加工、稀土、现代煤化工等产业链优化升级。
- 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加强债券融资,支持期货市场发展。
(二)高质量管控金融风险
- 完善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分类管理,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不良资产处置。
- 健全机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高风险机构监测和应急处置,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 加强金融市场风险防控:做好债券兑付管理,打击逃废债行为,探索多元化风险化解方式。
- 加大非法金融活动防控: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归集与风险识别,严防非法集资和高利贷。
(三)深化金融改革
- 加强地方金融引导:完善政企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提供精准化、专业化金融服务。
- 深化地方金融改革: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公司治理,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
- 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推动金融法治建设,加强信用环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深化金融交流合作:推动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合作,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加强金融对外开放。
七、保障措施
- 加强党的组织领导:确保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
- 提升金融人才保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金融专业人才培养。
- 完善政策支持:健全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箱,优化融资环境。
- 健全规划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对金融发展和风险防控的监督与评估。
总结
本规划围绕“十四五”时期内蒙古金融发展与改革,提出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防控金融风险为底线、深化金融改革为主线的发展路径,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和内蒙古特色的现代金融体系,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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