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科创板和注册制系列二_科创板IPO发行机制探讨_机构定价自主性提升_或引入战略配售_12页-1mb
报告摘要
科创板 IPO 发行机制探讨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科创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试点,其IPO发行机制正逐步向市场化方向演进。本文对比分析了港股与美股的IPO定价机制,并回顾了我国IPO定价制度的演变,最终对科创板可能采用的定价机制进行了合理推测。
主要观点
1. 全球主流IPO定价机制
- 固定价格发行机制:简单直接、成本低廉,但市场化程度低,主要应用于新兴市场。
- 累计投标询价机制:市场化程度高,通过机构投资者的投标信息确定发行价格,是目前最常用的机制,尤其在英、美等机构投资者比例高的国家。
- 拍卖机制:通过投资者竞标确定价格,强调价格发现功能,主要应用于欧洲大陆、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
- 混合发行机制:结合累计投标询价与固定价格发行,既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又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作用,适用于国际化程度高且散户比例大的市场,如当前的香港市场。
2. 港股与美股IPO定价机制
- 港股IPO定价机制:采用混合定价,国际配售部分占比高,对定价影响大。定价流程包括与基石投资者沟通、分析师预路演、簿记建档、路演定价等阶段,最终由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
- 美股IPO定价机制:高度市场化,承销商处于核心地位,通过基础分析、市场调查和路演定价三个阶段完成定价过程,强调价格发现功能,投资者可根据路演信息调整报价。
3. 我国IPO定价制度演变
- 审批制下:政府主导定价,市盈率上限为15倍,定价非市场化。
- 核准制下:引入询价机制,逐步走向市场化。2006年实行询价制度,2009年取消30倍市盈率上限,2012年允许自主定价,2014年后以23倍市盈率为参考标准。
- 当前A股定价机制:主要以23倍市盈率为参考,部分新股采用直接定价方式,配售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但存在超募和抑价现象。
4. 科创板IPO定价机制猜想
- 市场化定价机制: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望借鉴港股与美股的累计投标询价机制,提升机构定价自主性。
- 机构投资者作用增强: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将在定价中发挥更大作用,定价标准将更灵活,首发估值更合理。
- 引入战略配售与超额配售选择权:科创板或引入战略配售机制,以引入长期稳定投资者,同时采用“绿鞋机制”(超额配售选择权)以稳定上市后股价。
关键信息
- 港股定价流程:包括基石投资者沟通、分析师预路演、路演定价等,国际配售占比高达85%-90%。
- 美股定价流程:分为基础分析、市场调查与路演定价,承销商主导定价,机构投资者比例高。
- A股定价演变: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市场化定价,逐步放开市盈率限制,23倍市盈率成为主要参考。
- 科创板预期机制:采用累计投标询价制,引入战略配售和超额配售选择权,以提升定价效率和市场稳定性。
总结
科创板IPO定价机制正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旨在提升定价效率与公平性,引入机构投资者定价自主权,并通过战略配售与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强市场稳定性。其定价流程可能借鉴港股与美股的累计投标询价机制,结合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这一机制的实施,将有助于实现新股合理定价,减少上市后的炒作现象,为科创板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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