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0年版_4页
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总结
核心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旨在规范企业对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及相关信息的披露,确保财务报告的透明性和准确性。该准则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适用于所有企业,以反映职工薪酬的经济实质和会计处理要求。
主要观点
1. 职工薪酬的定义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相关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八项内容:
-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职工福利费
- 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非货币性福利
-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其他与获得职工服务相关的支出
2. 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 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 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相关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 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根据上述规则进行会计处理。
3.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若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且满足以下条件,应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 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 该计划或建议应包含以下信息:
- 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
- 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的补偿金额
- 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该计划或建议
4. 职工薪酬的披露要求
企业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信息:
- 应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应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应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 应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其他职工薪酬
对于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而产生的或有负债,若职工数量或补偿标准不确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关键信息
- 职工薪酬涵盖范围广泛,包括货币性与非货币性报酬。
- 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需根据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确认为负债。
- 企业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职工薪酬相关信息,提高财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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