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旧-已被修订)_4页_721kb
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总结
核心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旨在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该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适用于所有企业,明确了职工薪酬的定义、分类及会计处理方式。
职工薪酬的定义与分类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相关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职工福利费
- 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非货币性福利
-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其他与获得职工服务相关的支出
确认与计量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 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 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相关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 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上述规则进行会计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的确认
若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 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 计划需包括: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补偿金额;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该计划或建议。
披露要求
企业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应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应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 应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其他职工薪酬。
对于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而产生的或有负债,若职工数量或补偿标准不确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主要观点
- 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应基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保成本与收益的匹配原则。
-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比例计算并计入相关成本或损益。
-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需满足特定条件后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 企业必须对职工薪酬进行充分披露,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关键信息
- 该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 职工薪酬的分类明确,有助于企业准确核算相关成本。
-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的确认需满足两个条件:计划实施性和不可撤回性。
- 信息披露是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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