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新增_22页_1mb
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总结
核心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旨在规范企业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准则明确了公允价值的定义、适用范围、计量方法、估值技术及披露要求,为会计实务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
主要观点
1. 公允价值的定义
-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 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清算等被迫交易不属于有序交易。
2. 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 本准则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或披露的情形。
- 例外情形包括:
- 与公允价值类似的其他计量属性(如可变现净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 股份支付业务;
- 租赁业务。
3. 计量单元
- 计量单元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单独或组合方式进行计量的最小单位。
- 企业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计量单元。
4. 市场参与者
- 市场参与者应具备以下特征:
- 相互独立;
- 熟悉情况,具备合理认知;
- 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
- 企业应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进行定价假设。
5. 估值技术
- 企业应使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估值技术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在无法取得时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 使用估值技术时,应确保其反映计量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
6.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应根据输入值的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
- 第二层次: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不可观察输入值。
- 企业应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若需调整则划分为较低层次。
7. 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 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基于其最佳用途进行确定。
- 最佳用途需考虑法律、实物和财务三方面因素。
- 企业应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判断最佳用途。
8. 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 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考虑不履约风险。
- 若存在限制转移因素,应反映在输入值中,不得单独设置或调整。
- 活期存款等具有可随时要求偿还特征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不得低于债权人随时要求偿还时的应付金额。
9. 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 若企业以净敞口为基础管理金融资产和负债,可基于市场参与者出售净多头或转移净空头的价格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 适用条件包括:企业有正式书面文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计量。
10. 公允价值披露
- 企业应根据资产或负债的性质、特征、风险及计量层次进行恰当分组。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需披露:
- 项目和金额;
- 计量层次;
- 层次转换的金额及原因;
- 估值技术、输入值及流程;
- 敏感性分析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
- 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需披露:
- 项目和金额及原因;
- 计量层次;
- 估值技术及输入值;
- 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
- 最佳用途与当前用途不一致的情况。
关键信息
- 公允价值计量应基于市场条件和市场参与者行为。
- 估值技术的选择和使用需考虑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及重要性。
- 公允价值层次决定了计量结果的可靠性,企业应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
- 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基于其最佳用途,且需考虑法律、实物和财务因素。
-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需考虑不履约风险,且输入值应反映市场参与者假设。
- 披露要求严格,需分层次、分项目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计量方法、输入值、转换原因及敏感性分析等。
附则
- 本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 实施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不作追溯调整。
- 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实施前信息,也不需要调整。
附件信息
- 本准则附有目录和联系QQ,可提供更多信息获取途径。
- 文档来源为淘宝,可能通过扫描直接购买获取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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