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30-中债资信-电力年终系列专题:简话电改(一):电改的前世今生_19页_2mb
报告摘要
电力体制改革总结
核心内容
电力体制改革是中国电力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效率、促进市场化发展。改革历程可分为多个阶段,从建国初期的国家垄断,到改革开放初期的集资办电,再到2002年的首轮电力体制改革,以及2015年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系统四大环节
电力系统由以下四个环节构成:
- 发电:将其他能源转换为电能的过程
- 输电:将电能从发电端输送至电能消费地区的过程
- 配电:在电能消费地区将电能分配至用户的过程
- 售电:将电能销售给用户的过程
电力体制改革历史沿革
第一阶段:集资办电(1978~1988)
- 原因:国家垄断导致资金来源单一,电力发展滞后于经济
- 事件:1985年5月,国务院批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结果:资金渠道拓宽至贷款、地方财政等,一定程度上缓解电力短缺问题
第二阶段:政企分开(1988~2002)
- 事件:1987年9月,国家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等改革方针
- 结果:1997年撤销电力部,电力工业实现中央层面的政企分开
第三阶段:首轮电力体制改革(2002~2015)
- 事件:2002年4月,国务院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5号文),明确“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
- 结果: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与五大发电集团,实现“厂网分开”,但输配分开未完成,竞价上网推进困难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2015年至今)
整体框架
- 目标: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 总体思路:
- 三放开:放开电价、发电侧、售电侧
- 一独立: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 二深化:深化电力交易体制改革、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 三加强:加强电力统筹规划、科学监管、保障供需平衡
- 重要任务:
- 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 推进售电侧改革
- 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
- 开放电网公平接入
- 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
- 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
- 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理想结果
- 电网企业只负责输配电业务,增量配电网与售电侧放开
- 售电侧市场化,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
- 电价形成机制市场化,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
新电改特色
- 对比5号文与9号文:9号文是5号文的延续,继续推进“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但更注重市场定价和售电侧改革
- 重点任务:
- 核定输配电价
- 培育售电市场主体
- 完善电力交易机制
- 组建电力交易机构
-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
- 加强电网统筹规划
- 提升供需平衡保障
- 积极发展分布电源
试点范围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分为三类试点:
-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核定电网输配电准许成本与输配电价
- 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进售电侧市场化,培育售电市场主体
- 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试点覆盖全国除西藏外的3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以及多个省份和自治区,如云南、山西、贵州、广西、北京、海南、甘肃、新疆、山东、河南、四川、陕西、湖北、安徽、辽宁、宁夏、上海、内蒙古、天津、青海、湖南、广东、重庆、兵团、福建、浙江、黑龙江、河北、吉林、江西等。
主要观点
- 电力体制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从国家垄断到逐步市场化
- 本轮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旨在理顺电价机制、推进售电侧和交易侧改革
- 改革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如输配分开的经济与安全问题、竞价上网的推进难度
- 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性是改革的关键之一,有助于形成公平透明的市场机制
- 试点范围广泛,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显示改革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关键信息
- 集资办电:解决资金紧缺问题,但未能根本改变垄断格局
- 政企分开:实现电力工业中央层面的政企分离,但仍存在地方垄断
- 厂网分开:2002年完成,但输配分开未实现
- 9号文: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强调电价机制与售电侧改革
- 试点内容:包括输配电价、售电侧、综合改革三类试点
- 改革目标:构建市场化电价机制,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促进电力行业公平竞争与高效运行
总结
电力体制改革是推动电力行业市场化、提高效率的重要举措。从国家垄断到逐步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当前的重点是推进售电侧和交易侧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虽然改革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但其对电力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是实现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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