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2-光大证券-优先股专题研究之一_优先股初探_13页_830kb
报告摘要
优先股专题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优先股是一种兼具股票和债券特性的融资工具,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到限制。本文围绕优先股的定义、类别、发展历程、制度建设、存量现状及监管要求等方面展开分析,旨在为投资者和发行人提供全面的市场参考。
主要观点
- 优先股的双重特性:优先股既具有股票的某些特征(如优先分红、部分表决权),也具有债券的某些特征(如固定或浮动股息率、偿付顺序),但与普通股和债券存在本质区别。
- 优先股的市场发展:自“十二五”规划提出优先股制度以来,国内优先股市场逐步建立,制度逐步完善,市场存量迅速增长。
- 发行与投资监管严格:优先股发行需符合严格条件,包括盈利能力、分红记录、公司治理等;合格投资者范围明确,包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特定法人及个人投资者等。
- 市场结构与行业分布:境内优先股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主要集中在银行行业;新三板市场行业分布相对分散。
- 风险提示多样:包括发行失败、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等。
关键信息
1. 优先股定义与类别
- 定义:优先股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限。
- 类别:优先股根据发行方式、股息调整机制、股息累积性、转换性、赎回性及是否参与利润分配等维度,分为多种产品形态,如公开与非公开、可调整与不可调整、累积与非累积、可转换与不可转换、可赎回与不可赎回、参与与不可参与优先股等。
2. 境内优先股发展历程
- 起源与停滞:优先股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已有尝试,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市场一度停滞。
- 重启与发展:2013年至2015年间,国务院、证监会、交易所等机构陆续出台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优先股制度框架逐步完善。
- 存量现状:截至2022年10月21日,境内挂牌优先股存量规模为8519.01亿元,其中沪深市场占绝大多数(8511.56亿元),新三板市场仅7.45亿元。银行行业占交易所市场优先股发行的98.22%,行业分布相对集中;新三板市场行业分布较为分散,主要集中在汽车与汽车零部件、食品饮料与烟草、资本货物和材料等行业。
3. 发行与投资监管要求
- 发行人范围:公开发行优先股仅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由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
- 发行条件:上市公司需满足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不少于一年股息、符合现金分红规定、无重大会计违规等要求;非上市公众公司需符合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条件。
- 合格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合伙企业、QFII、RQFII、特定境外投资者及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等。
4. 风险提示
- 发行风险:优先股发行失败可能影响发行人融资计划。
- 信用风险:发行人基本面恶化可能影响股利支付。
- 市场风险:优先股价格可能随市场波动。
- 流动性风险: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流动性较低,仅可在挂牌市场转让。
结论
优先股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资功能和投资价值。其市场发展受到政策推动和监管规范的双重影响,未来随着市场进一步成熟和投资者范围的扩大,优先股有望在资本结构优化和融资渠道多元化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然而,投资者需充分关注优先股的多方面风险,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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