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律所-《资管新规》对私募的影响及责任风险防范_刘盼盼-2018.11-90页-7mb
报告摘要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及风险责任防范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重塑了行业监管框架、责任体系及运作模式。新规强化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责任,明确了其在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的法律责任,提升了对风险防范的要求。同时,新规对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投资范围、产品分级、净值化管理、嵌套与通道限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推动私募基金回归投资本质,强化了投资者保护机制。
主要观点
-
私募基金监管框架与自律逻辑
- 私募基金行业受到《资管新规》和《私募暂行办法》等法规的双重约束,强调合规性、透明度与专业性。
- 《资管新规》强化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合法合规运作。
-
私募基金管理人责任与风险防范
- 管理人需承担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特别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合规运作等有明确要求。
- 新规强调管理人应审慎经营,制定科学合理投资策略,防范利益冲突,确保投资者权益。
-
合规与自查要求
- 2018年9月,中基协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自查报告,未提交者将被纳入异常经营程序。
- 自查内容涵盖信息报送、关联交易、投资合规性、内控机制等多个方面,若未履行,可能面临处罚甚至注销。
-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 产品分类、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范围、产品分级、净值化管理、嵌套与通道限制等均受到新规约束。
- 新规禁止私募基金进行直接借贷,禁止对优先级份额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强调“穿透原则”与“实质重于形式”。
-
法律责任与司法案例
- 《民法总则》明确虚假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无效,强化了管理人对投资者的诚信义务。
- 香港证监会的案例显示,管理人若违反适当性管理义务,将面临监管处罚与民事赔偿。
- 中国司法系统亦已出现因违反适当性管理而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案例,如“李信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关键信息
一、私募基金监管框架
- 管理人登记:2017年中基协新系统上线,管理人需完成登记,平均耗时约40天,退回补正次数平均为2次。
- 管理人入会:2017年9月1日,协会上线会员申请模块,管理人需提交入会申请及法律意见书。
- 募集规范:需完成特定对象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禁止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及非法承诺保本保收益。
- 产品备案:自2017年4月5日起,备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平均退回补正次数为1.47次。
- 信息披露:需定期披露基金运行信息,包括产品信息、投资信息、项目情况等。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责任与风险防范
- 行政责任风险:证监会对私募基金开展专项检查,违规机构占比高,处理结果包括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及移送司法机关。
- 民事责任风险:管理人需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若未履行,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刑事责任风险:涉及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变相保底保收益等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 自查及异常处理:2018年9月,协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自查报告,未提交者将被纳入异常经营程序,可能面临处罚甚至注销。
三、私募基金组织形式与运作管理
- 组织形式:包括契约型、合伙制、公司制,各有不同的投资者人数限制及治理机制。
- 托管要求:虽未强制要求,但实践中79.03%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聘请了托管人,保障资产安全。
- 运作管理:禁止资金池业务、滚动发行、分离定价等,强调净值化管理、产品期限、杠杆比例等要求。
四、特殊发起方与投资人
- 国有企业:作为发起方需履行国有资产交易程序,实践中存在以普通合伙人形式发起基金的情况。
- 中央/地方政府:通过下属平台发起政府引导基金,避免直接使用财政资金。
- 保险机构与社保基金:可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私募基金,投资比例受限制。
- 外资背景投资人:QFLP试点允许境外投资人参与人民币基金,但需符合监管要求。
五、《资管新规》与私募基金的对比
- 产品分类:资管新规对产品分类更为细致,私募基金则主要根据基金类型进行分类。
- 合格投资者:资管新规对合格投资者有更严格的界定,私募基金则通过风险识别、风险承担能力及资产规模等标准判断。
- 投资范围:资管新规禁止直接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私募基金则可投资股票、股权、债券等,但不得进行直接借贷。
- 产品分级:资管新规禁止公募产品分级,私募基金则允许分级,但需符合杠杆比例限制。
- 净值化管理:资管新规强调净值化管理,私募基金则无明确要求,但鼓励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 嵌套与通道:资管新规禁止为资管产品提供通道服务,私募基金则允许多层嵌套,但需注意合规性。
总结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行业带来了全面的合规与责任提升,推动行业从“重投资”向“重内控”转型。管理人需在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加强合规管理,防范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同时,新规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产品分级、净值化管理、投资范围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促使私募基金回归投资本源,提升行业透明度与专业性。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已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任务。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