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_21页_476kb
报告摘要
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2019年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一年,随着《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深入实施,普惠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改善民生、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报告从多个维度总结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果、机制改革、技术产品创新、融资渠道拓展、信用体系建设、担保机制优化、监管考核、政策激励、法律制度完善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主要观点
- 普惠金融发展成效显著:民众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提升,小微企业、农业和扶贫领域金融服务不断优化。
- 金融服务便利性增强:账户和银行卡普及率高,电子支付、移动支付、ATM和POS机数量显著增长,显著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 普惠金融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金融机构通过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优化考核激励、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等措施,增强了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 技术创新推动服务升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中,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 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完善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了更多融资途径。
- 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信易贷”等模式,缓解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
- 担保增信体系优化: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信用保证基金等机制,有效分担了普惠金融风险。
- 差异化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明确普惠金融监管目标,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推动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 政策激励持续发力: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投入。
- 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推进“两权”抵押、修订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补齐地方金融监管短板,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加强信息披露、金融知识普及、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权益保障水平。
关键信息
一、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扩大
- 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为95.65%,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为99.20%。
-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达82.30万个,多数地区实现“村村有服务”。
- 全国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达82.39%,移动支付业务量和金额持续增长。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
-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27%,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 2019年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6.82%,较2018年下降0.58个百分点。
- 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累计服务34.37万家小微企业,助其获得贷款533.68亿元。
三、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加强
- 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达6.10万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的17.80%。
- 农业保险为1.1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约2.57万亿元,支付赔款203.09亿元。
四、金融脱贫攻坚精准发力
- 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287.57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960.14万户次。
- 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24万亿元,带动805万人脱贫。
五、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进展
- 全国累计为261万户中小微企业和1.87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
- 个人和企业征信数据库分别接入机构3642家和3524家,收录9.99亿自然人、2757.5万户企业信息。
六、担保增信机制创新
- 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形成21条线上供应链融资链条。
- 安徽、浙江等地设立政府主导的信用保证基金,实现风险共担。
七、政策激励与财税协同
- 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覆盖面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评估标准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
- 中央财政累计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39亿元,2019年起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50%。
八、法律制度建设
- 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押贷款制度逐步完善。
- 推进《土地管理法》《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立法进程,强化地方金融监管。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
- 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在线平台,覆盖11个省级地区。
- 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提升至64.77。
总结
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在政策引导、机制创新、技术应用、融资渠道拓展、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形成了“敢做、愿做、能做、会做”的良好局面,为实现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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