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上交所-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_6页_307kb
报告摘要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总结
第一章 总则
- 制定目的: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适用范围: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子公司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管理机构:董事会作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监事会负责监督。
- 保密要求: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信息,及其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 具体范围涵盖:
- 财务报告、业绩预告、重大投资、合同订立、债务违约、重大诉讼、违规调查等。
- 股权变化、重大资产处置、监管措施、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在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 范围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交易相关方、以及因职务可获取信息的监管机构、服务机构人员等。
第四章 保密管理
- 隐瞒内幕信息,禁止通过业绩会、投资者调研等方式泄密。
- 外部单位无法律依据要求信息披露时可拒绝,但需对报送单位人员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
- 内幕信息知情人须控制信息知情范围,禁止内幕交易及配合操纵股价。
- 内幕信息文件须妥善保管,防止泄露,并自记录之日起保存至少10年。
第五章 登记管理
- 公司需如实记录内幕信息传递、披露各环节的知情人及其接触时间和内容。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包括身份信息、职务、知悉方式、信息阶段等。
- 披露内幕信息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知情人档案至交易所,存档备案。
第六章 罚则
- 违规行为导致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大股东、董监高等未履行义务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附则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后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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